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及《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
3、资格审查包括下列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复试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级职称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试考核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内容。
(1)专业笔试: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组织报考不同领域、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生,满分为100分。面试小组要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情况应由小组秘书作好详细记录。
各学院要规范面试流程、建立面试题库,采取考生随机抽题、专家提问等方式,从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外语水平、职业背景、培养潜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
2、专业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综合面试由各复试学院组织实施。
3、各学院的面试安排需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录取工作
1、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2、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
(2)专业综合面试不合格者;
(3)在资格审查及考试过程中违规或弄虚作假者。
七、监督申诉
1、加强工作监督。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和研究生处将全面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情况,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循私舞弊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学院要及时公布复试安排、复试动态,复试结果等信息。
3、开通申诉渠道。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及考生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纪监审办公室电话:************;研究生处电话:************。
八、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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