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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少数民族人才研招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少数民族人才研招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0名,硕士50名,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不超过10%。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
  1.考生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硕士下载、博士下载)到来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盖章(在职人员还需先到所在单位盖章)。
  注:今年教育部规定拟准考名单须公示7天,请考生注意提前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申请。
  2.硕士考生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其中一份交至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考试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博士考生将其中2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按我校博士生招生报考要求报考。
  3.硕士考生凭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报名信息网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前往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4.我校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及招生计划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准考试。具体要求见:http://yanzhao.cug.edu.cn/News_View.aspx?id=147

  三、考试及录取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2.硕士生录取按照分省计划数和民族比例(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其中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录取人数不低于50%。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对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博士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四、其他
  其他规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2〕9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执行。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表

博士 计划 硕    士    计   划
小计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其它  
10 50 4 1 1 1 6 5 4 1 2 1 4 3 3 3 1 3 4 2 1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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