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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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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以考生为根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2.坚持按社会需求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全院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
       三、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复试名单
       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75人(包含推免生13人,不含单考和少骨生),可招收统考生人数为62人,学术型研究生统考上线168人(含少骨生16人);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名额60人,法律硕士(法学)招生15人(包含推免生3人),可招生12人,接收调剂12人;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名额42人,上线人数25人,接收调剂17人;地质工程专业招生3人,已接收推免生3人。法律硕士(法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复试方案见公共管理学院主页。
       少数民族骨干及单考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单考生统考上线2人,少骨和单考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1.各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学科

专业

单科要求

总分要求

法学

030100法学

44(66)

315

 

工学

081600测绘科学与工程

38(57)

285

 

管理学

120400公共管理

48(72)

362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48(72)

359

 

理学

070500 地理学

38(57)

336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44(66)

315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41(82)

160

       2.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总人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可招生人数
差额复试按150%比例上线人数
统考上线人数(国家线)
030100
法学
15
2
13
20
20
081600
测绘科学与工程
1
1
0
0
0
120400
公共管理
27
2
25
38
53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24
7
17
26
41
070500
地理学
8
1
7
11
13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15
3
12
0
0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42
0
42
25
25
085217
地质工程
3
3
 
 
 
合计
 
135
19
116
120
152

       注:(1)本表格不包括单考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若有特殊情况变化,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录取情况对上述招生指标计划作适当调整;
       (2)学术型研究生考生上线人数超过我院可录取人数,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
       3.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与比例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规定,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半额学费)。所有非定向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奖学金仅用于冲抵研究生学费。
       非定向生学业奖学金比例:
       1.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统考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
       3.其他学科统考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各专业研究生奖学金比例如下: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一等奖学金比例(全额学费)
二等奖学金比例
(半额学费)
030100
法学
70%
30%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0%
20%
120400
公共管理
80%
20%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0%
20%
070500
地理学
80%
20%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70%
30%

       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8日(周五)下午2:00-5:00
3月29日(周六)上午8:00-11:30
资格审查
公共管理学院A212
3月29日(周六)上午8: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安排见附件二各专业复试安排
3月29日(周六)下午2:30-4:30
专业课笔试
具体安排见附件二各专业复试安排
3月30日(周日)全天
各专业面试
具体安排见附件二各专业复试安排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本科毕业、本科应届生或大专毕业两年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允许其参加复试,不得录取。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有效报考资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2.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以学院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各专业笔试具体安排见附件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各专业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安排见附件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及分值
(总分200)
等级标准及分值
专业知识水平
(50分)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40-50分)
专业基础知识比较扎实(30-40分)
专业基础知识一般(20-30分)
专业基础知识较差(10-20分)
研究能力
(25分)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强(18-25分
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研究能力较强(12-18分)
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研究能力一般(6-12分)
基本没有实践经验,研究能力较差(1-6分)
创新意识
(30分)
创新意识强20-30分)
创新意识较强(10-20分)
有创新意识(6-10分)
创新意识较弱(1-6分)
外语听说
(50分)
外语表达清楚、熟练、遣词造句能力强(40-50分)
外语表达比较清楚、熟练、遣词造句能力较强(30-40分)
外语表达清楚、熟练、遣词造句能力一般(20-30分)
外语表达不够清楚、熟练、遣词造句能力较差(1-20分)
培养潜力
(30分)
非常有培养潜力(20-30分)
有培养潜力(10-20分)
培养潜力一般(6-10分)
培养潜力较低(1-6分)
口头表达能力
(15分)
表达清楚、准确、简洁、流畅、有逻辑性(10-15)
表达比较清楚、准确、简洁、流畅、较有逻辑性(6-10)
表达比较清楚、较有逻辑性、遣词造句可以(2-6)
表达不够清楚、流畅,逻辑性不强(1)

       各专业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安排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二。
       六、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三项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未达到60%者不予录取。
       3.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七、录取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业奖学金比例,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1.拟录取条件:
       (1)推荐免试生或经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2)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进行录取;
       (3)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4)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办理拟录取手续
       (1)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月3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非定向:档案须于4月25日前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2)调档、政审工作:
       委培生不调档。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请各位考生将人事档案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于4月25日前寄送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1.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不必空腹。
       2.时间安排:3月31日-4月1日,武汉市外考生体检;4月8-9日,武汉市内考生体检。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
       专业课笔试时(3月29日下午)发放打印盖章的考生体检表,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选择体检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未参加体检考生(含免试推荐研究生)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该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2)初试准考证(携带参加复试)。
       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每位参加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00元整;
       3.外地考生乘车路线:到汉后乘坐709路、59路、401路、643路公汽到中国地质大学站下,然后经过地大隧道后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区公共管理学院;
       4.以下学生学籍和学历有问题,复试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以参考http://yanzhao.cug.edu.cn/news_view.aspx?id=153。
       名单如下:王学祥,付豪,杨可钦。
       5.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A212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招办电话:************纪委:************
       E-mail:yjs17@cug.edu.cn
  附件一:复试名单

 附件二:复试安排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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