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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

 

  三、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推免生推荐与接受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通过复试并被接收为我校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接到我校接收函后应将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正式“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寄送我校研招办。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省级招办所发的校验码到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2:00;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

  五、报名地点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网上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参加“MBA联考”的本地考生必须到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外地考生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报名(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3.由高等学校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生在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外校的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

  六、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友情提示: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3.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6.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教育部将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春节前十天左右)。

  3.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不含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各为150分。

  4.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综合(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MBA联考”的初试科目共2门:综合能力、英语。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各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颁布实施。

  6.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7.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8.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或通过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或************查询。

  9.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请登录网站查询(http://210.43.192.5/pub/yjsb/zsxx/ssszs/index.htm)。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笔试复试专业课已列入本招生简章,笔试与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左右(具体比例依实际情况而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本招生简章)。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研究生部和各招生学院的网页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10.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本科由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

  ⑷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八、调剂

  1、我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2009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2、一般调剂程序

  ⑴.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研招办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九、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录取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新生报到时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参加“MBA联考”,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招生单位、用人单位、考生之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分别签定合同,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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