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政治外语数学经济学综合
2.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2.专业硕士研究生:政治(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专业、专业基础两门科目(笔试)。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我所,应事先认真阅读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且申请定向委托培养。
9.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我所的北京考生报考点在我所招生办公室,外阜考生到本人报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及联系地址:
1.单位代码:81601
2.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3.单位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招办
4.联系电话:(010)8819038088190325
七、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均按国家规定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八、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会计、审计)。
九、学费、住宿费
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年;专业硕士18000/年;住宿费1600/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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