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准,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及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组 长:雷林 范晓飚
副组长:李霖、谭家万、蒋攀、彭中波
成员:印洪浩、张丹、袁培银
秘 书:崔虎威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通知
一志愿考生自行查看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发送。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同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请考生及早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2.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8日(星期天)上午9:00开始。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必须项)准考证;
2.(必须项)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必须项)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
4.(必须项)应届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5.(必须项)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6.(非必须项)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家推荐信等)。
以上复试材料请复试考生在2021年3月26日之前通过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并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hwcui@cqjtu.edu.cn(以压缩文件发送,文件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姓名)。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测试(100分)
专业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各科目专业测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
2.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能力测试环节,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考查考生的听力、口头表达能力及外文阅读翻译能力。
3.综合面试(80分)
综合面试环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专家现场提问,以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按《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只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试流程
复试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流程如下:
1.复试前:考生随机分配进组,在复试组织者的安排下在网上报到、候考。
2.核查考生身份:进入复试考场后,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复试小组核查。
3.检查考生所在环境:
考生应在一个独立的、无噪音、无其他人员在场的面试环境下进行。复试前,专家将检查考生所在环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者,随时取消复试资格。
4.小组复试:
考生按规定流程,进行自我介绍、现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回答复试专家现场提问等环节。
5.复试结束:考生在复试组织者的安排下有序离场。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详见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其他说明
1.如果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将视情况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联系学院并保持电话畅通。
2.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调剂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录取
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六、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准考 证号 |
||||
一志愿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
本人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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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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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我校复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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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学校(或单位)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和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不够可附页):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应届考生由学校学院党总支盖章;(2)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盖章;(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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