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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特色,着力做好两种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2、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备案。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三、我校各学科所属学科门类我校各学科所在的学科门类为

    学科代码为1006**,1007**,
  1008**的学科属于医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属于法学门类;“生物化工(081703)”属于工学门类;“生物学(071000)、生物医学工程(077700)、化学(070300)”属于理学门类;“企业管理(120202)”属于管理学门类。

  四、复试时间安排3月26日-4月2日,进行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术学位复试名单确定办法按各学科复试人数与本学科招收统考生计划数的比例约为
  1.5:1确定,达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上线人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学科,上“国家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各学科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相同分数者均进入复试名单。
  2、其他事项(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
  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参加我校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被评为优秀营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但未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拔数名考生破格参加本专业复试,破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招收统考生指标的10%。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7日(周五)上午9:00-12:00。
  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二○一五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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