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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考试

报名和考试相关事宜以教育部具体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

2、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四、报名咨询

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cncnc.edu.cn/yjsb/index.asp

通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公路北线3号

邮政编码:130032

电 话:*************

联 系 人:孙凌晨

E-mail:yanjiushengbu@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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