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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1年研究生录取材料上交通知

2011级博、硕士研究生请注意:

  我校2011年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已发布,现将录取材料上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合同
  1、2011级博、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返还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无故逾期不返还者,视自动放弃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培养合同研究生本人签字后协议即可生效,无需其他签字盖章;录取类别为定向、委培培养的研究生培养合同除研究生本人签字外,必须经研究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协议方可生效。

  二、档案、调档公函
  1、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需调档。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非应届毕业生,下载调档公函后将本人事档案随合同一并上交,接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调档公函如需我校盖章,请自行前来办理,或与档案所在单位协商,我校将加盖公章的调档公函传真至档案所在单位。逾期档案未到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虑到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情况的特殊性,允许其所在单位归档完毕后一次性邮寄档案。我校接收应届毕业生档案的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29日,档案逾期不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但应届毕业生(中国医大应届生除外)下载调档公函后还须在本通知下载“中国医科大学2011年录取研究生档案暂缓邮寄申请表”,将调档公函上交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经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与培养合同一并返还,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研究生学号详见拟录取名单第一列,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随培养合同一并返回。

  四、其他
  1、复试过程中复试录取材料上交不完整的研究生(包括缺少成绩单,政治审查表,个人简历表,各种证件复印件等),请在所缺材料的每一页右上角注明研究生学号后随同培养合同一并返还。
  2、需更改个人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研究生,请点击下载“中国医科大学2011年研究生更改个人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jiangchunling2006@163.com。我校将严格按照更改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进行材料邮寄。另,沈阳市外考生,如需个人自取录取通知书,亦须填写本登记表,在通讯地址(更改后)一列填写“自取”。
  3、研究生本人手机在5月15日-5月30日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此期间为国家录取数据检查时间,如因个人通讯设备不畅,而导致录取期间个人信息材料不能及时正确更改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研究生体检在开学之后进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五、联系方式
  1、录取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
    接收人:姜春玲,单磊
    邮编:110001
    电话:************
  2、咨询电话
    档案事宜:方娟老师 024—23271905; ***********-5090
    基本信息表事宜:马占宝老师 024—23271902;************-5088
    其他事宜:姜春玲,单磊 024—23271906;***********-5089

  请各位考生及时交纳培养经费,并在本通知根据个人情况下载相关录取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返回,以免影响正常录取。

  点击下载:
  2011年研究生培养合同、调档公函
  研究生基本信息表及说明
  研究生基本信息代码
  中国医科大学2011年录取研究生档案暂缓邮寄申请书
  中国医科大学2011年研究生更改个人信息登记表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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