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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做好我校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一)中国计量学院招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中国计量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下载);

  (二)盖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三)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五)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浏览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网页,查阅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考专业;

  (二)9月28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中国计量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10月10日前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复试由有关学院在10月20日前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 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四)学校根据复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考生;

  (五)申请人凭我校寄发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公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同时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中国计量学院研招办。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六)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有变化,以2012年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中国计量学院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中国计量学院2012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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