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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1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五、考试

  (一)初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1、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六、录取与入学

  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2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2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2年9月入学。

  七、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考试参考用书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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