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及调档通知
为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审核,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及《中国美术学院2018
为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审核,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及《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美院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政审以及调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必须下载“附件1—(应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于5月28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2、政审合格考生请根据政审表上填报调档时间寄送本人档案,要求在6月5日前寄送到我院招生办。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要提交政审表,不寄发调档函。
二、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必须下载“附件2—(往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或村委会等出具,并加盖公章,于5月28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拟录取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不进行调档。
四、调档和政审邮寄注意事项:
邮寄必须选择机要或者EMS快递,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形式(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档案于6月5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如果需要直接面递,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B213招生办公室递交。
邮寄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收件人:徐老师
邮编:310002
电话:*************
附件1—(应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
附件2—(往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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