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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欢迎申请我院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申请,一经我院接收,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申请人为201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有推荐免试权且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其中获“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可以申请我院任一专业,获“专业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只能申请“英语口译”专业 。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
  5.外语水平较高。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和录取程序
  1.申请人于9月5日至9月20日通过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http://tuimian.cfau.edu.cn)提交信息(信息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尽快通知初审通过者。请申请者注意浏览网上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在9月底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2.通过初审者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
  (2)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我院根据申请材料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并发给接收函,考生凭接收函回推荐学校获取“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应选择“外交学院”;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日内(最迟于11月25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回我院。

  三、其他
  1.《外交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受申请。
  2.外语水平突出以及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咨询电话:(010)68323297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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