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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免试研究生的接收
  1.被推荐的免试生分为计划内(国家计划)和计划外(经费自筹)两类,计划外按国家规定交纳培养费用。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3.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入学前均无受处分记录,否则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推免生应在省研招办审核后凭推免生校验码于10月29日前登录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到四川省招办指定我校研究生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八、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各学院不得超额推荐。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推免工作公开监督电话:61800067,6180004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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