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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查阅成都中医药大学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
  2、请于10月11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邮寄到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10月13日左右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交验;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4、复试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复试形式等以学院通知为准;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正式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即在10月份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报,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内到申请人所在省(市)级招办指定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凡未办理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由其母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寄到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
  1、接收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律为自筹经费;
  2、接收比例为当年招生规模的0.5%;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
  邮编:610065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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