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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考研复试办法

四、复试形式
  1.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采取口试和笔试两种形式,口试应有详细记录,笔试要附试题和试卷。
  2.英语听力复试以放光盘形式进行考核;英语口语复试主要以对话和考生表述形式为主。
  3.全体复试考生集中考试。
  五、复试程序
  1.根据初试成绩和录取标准确定复试名单,并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和学历证书等材料。
  2.按要求组成复试小组,确定复试日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3.复试小组和导师准备复试考题和提纲,打印成题卡。
  4.按规定日期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5.复试笔试考试成绩经两名阅卷导师签字并复核后有效;面试过程要做好记录,量化考评,综合考核,给出成绩,成绩经复试小组负责人及招生导师在面试记录上签字后有效。
  6.复试成绩以基础知识和能力考察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成绩记入总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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