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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民族器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试内容包括: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

  声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5.新谱视唱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内容:

  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国作品(原创作品、民歌改编均可);五首外国作品(须包括三种及以上不同语言,语言须在以下七种语言中选择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所有作品必须唱原文,)。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18世纪作品),两首艺术歌曲。其它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钢琴伴奏自理。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声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

  ① 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 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快板乐章)一首;

  ③ 抒情性乐曲一首;

  ④ 主科考试前三天到声歌系办公室领取规定伴奏曲目,并可以与独唱者合作一次之后进入考场。

  器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 巴赫复调乐曲一首;

  ③ 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

  ④ 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乐器演奏、面试)

  2.综合1(弦乐史、材料学、音响学)

  3.综合2(机械制图、提琴制图)

  音乐治疗学

  1. 主科

  (1)笔试(音乐治疗学基础)

  (2)口试(包括乐器演奏或演唱)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临床个案报告两篇。规格要求按照APIE格式书写。

  注:音乐治疗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1年以上音乐治疗临床工作经验,非音乐治疗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2年以上的音乐治疗临床工作经验。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能够证明自己临床工作年限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音乐声学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钢琴和其他乐器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或音乐作品一部。同等学力报考者所提交的论文或音乐作品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电子管风琴

  1.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动机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为四分钟以内)。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演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或改编的交响乐作品一首(古典巴洛克、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 大型复调乐曲一首;

  ③ 本人创作乐曲一首(时间为5分钟以上,需交乐谱)。

  注意事项:①即兴演奏采用动机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钟的试奏和准备时间。②除铅笔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

  (2)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艺术嗓音医学

  1.主科

  (1)笔试(艺术嗓音医学基础和临床)

  (2)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与口试(对此新兴学科的认识、了解、研究、目标)

  2.欧洲声乐发展史

  3.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嗓音医学或声乐教学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注:报考此专业的人员的条件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喜欢歌唱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喜欢嗓音研究、具有一定歌唱表演经验或声乐教学经验的音乐院校毕业生。

  古典吉他

  1.主科(古典吉他演奏)

  (1)音阶及琶音;

  (2)巴赫琉特琴组曲或小提琴组曲任选一组;

  (3)包括轮指技巧的乐曲一首;

  (4)维拉-罗勃斯12首高级练习曲中任选两首;

  (5)自选乐曲一首10-15分钟;

  (6)19世纪或20世纪协奏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演奏时间及本人演奏录像光盘,其中须包括全部考试内容(本院古典吉他专业学生免);

  (2)考生应自备尼龙弦古典吉他和脚凳(或琴托);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音乐录音艺术

  1.主科

  (1)笔试:音乐音响基础

  a.简答题:乐器声学与律学、室内声学、数字音频基础、MIDI通讯、软硬件录音设备基础、立体声拾音技术。

  b.综合设计:录音技术与艺术

  (2)上机操作:多轨音频缩混

  将所给的管弦乐、室内乐或流行音乐的MIDI文件或音频分轨文件在自选的音频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台上进行缩混、合成输出为立体声波形文件,并将工程文件和立体声波形文件一并刻录成数据CD。

  (3)口试

  介绍个人音乐录音学术研究成果或设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

  报名时须提交音乐录音作品二至三件(交响音乐类、民族管弦乐类、通俗音乐或电影音乐类作品等,立体声作品或环绕声作品均可,作品类型不可重复);有关音乐录音方面的论文一篇(5000字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音乐教育、指挥、声乐等

  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一、报考作曲系各方向、电子音乐类、律学、指挥、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

  二、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可看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三、声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大、中型乐曲一首。须背谱。

  2、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须背谱。

  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免试,不计成绩。

  加试

  一、加试对象:

  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

  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乐教育系毕业生除外);

  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考生;

  5.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二、加试内容:视唱练耳(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要求见三;其他方向加试要求见附件四)

  三、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内容和要求:

  1.音乐专业的考生加试:英文写作[用英文写一篇命题作文]。

  2.外语专业考生加试:视唱[现场视唱乐曲(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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