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及招生名额
学制三年;招生名额 17名(含3名计划外委托培养、非定向自筹经费名额)。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须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年满35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5岁(196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日期
2006年3月—4月
五、报名确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电话:66425670;邮编:100031。
六、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 1)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同底两寸照片两张
( 2)网上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请见 博附件一 。
( 3)两名本门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
( 5)硕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录取之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6) 报考音乐学方向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方向的学术论文。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中,须有一篇相当于硕士水平(单篇字数应在1万字左右)。发表的论文需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有关刊物证明。
( 7)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交本人所创作的大型声乐、器乐、室内乐作品三首及音响资料。
(8)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电子音乐作品二至三件,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一至二件,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一件。
同等学力人员不交4、5两项材料,但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如修读过硕士课程,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外地考生可以函报,申请报名应交的全部材料及报名费于 4月初邮寄我院研究生部(以邮戳为准);考试前交验学位证书原件。
3 、准考通知: 4 月底可登陆我院网站 www.ccom.edu.cn 查看准考情况及 具体考试安排,并于考前到我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1、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同等学力及跨原硕士方向者(含音乐学系、作曲系系内不同方向间的跨越)需加试,加试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正式考试。
2、考试科目:加试科目与正式考试科目详见 博附件一 。
3、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在本院进行。
4、参考书目:详见附件三。
八、录取
根据笔试及口试成绩 , 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一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名。
九、考试费用
报名初审费 100元,考试费16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学费及住宿规定
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计划外学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 考生如不考虑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书面声明。住宿费以报到时宿舍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一、毕业就业
定向或委培生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生的毕业就业按国家政策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籍博士研究生信息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 、考生应为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 、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 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
3 、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亦可兼报。
(三)报名时间 :2006年 4 月
(四)面报地点 : 我院办公楼四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 :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可登陆我院网站 www.ccom.edu.cn 招生信息—研究生栏目下载有关表格):
1、 《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中国高等学校 ( 大陆、内地 ) 硕士学位申请表》,见 博附件三 (2) ; 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请参见 博附件一 。
2 、 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同底两寸照片两张
3、两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
5、硕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录取之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6、 报考音乐学方向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方向的学术论文。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中,须有一篇相当于硕士水平(单篇字数应在1万字左右)。发表的论文需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有关刊物证明。
7、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交本人所创作的大型声乐、器乐、室内乐作品三首及音响资料。
8、体格体查合格证明。
同等学力人员不交4、5两项材料,但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如修读过硕士课程,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可以函报,申请报名应交的全部材料及报名费于 4月初邮寄我院研究生部(以邮戳为准);考试前交验学位证书原件。
(六)准考通知: 4 月底可登陆我院网站 www.ccom.edu.cn 查看准考情况及 具体考试安排,并于考前到我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七) 考试费:报名初审费 300元,考试费300元。
二、考试
(一)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同等学力及跨原硕士方向者 (含音乐学系、作曲系系内不同方向间的跨越) 须加试。
(二)考试科目:加试科目与正式考试科目详见 博附件一 。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 2006年5月在我院进行。
(四)参考书目:详见 附件三。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各项成绩优秀者,可录取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 2006年 6 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06年9 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二年或三年;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学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自费生的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自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圆人民币,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 66425657 。
五、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
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接受外籍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 、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年龄在 45 岁以下。
2 、应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06年 4 月。
(四)报名地点 : 我院留学生办公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 :
1 、先到留学生办公室填写《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 、持留学生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填写《外籍人士攻读中国高等学校硕士 / 博士学位申请表》, 可登陆我院网站 www.ccom.edu.cn 下载 博附件三(3) 。
3 、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生可于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习成绩单、汉语水平考试初等 C 级合格证书、体格检查报告。
4 、近期半身免冠同底两寸照片两张。
5 、 报考音乐学方向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方向的学术论文。发表的论文需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有关刊物证明。
6、两名本门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导师同意报考意见书。
(六) 报考费: 100美金。
(七)填报志愿 : 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详见 博附件一 。
(八)准考通知: 4 月底可登陆我院网站 www.ccom.edu.cn 查看准考情况及 具体考试安排,并于考试前到我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一) 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 博附件一 (不考外语)。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于 2006 年 5 月在我院进行。
(四)参考书目:详见附件三。
三、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 2006年 6 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录取手续按录取通知要求办理。
四、入学
新生于2006年9 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博士生学制为三年;学费为每生每年 5000 美金,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留学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66425657 。
五、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博 附件一: 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
学科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音 乐 学 | 1 、音乐美学 2 、音乐心理学 | 王次 炤教授 邢维凯教授 周海宏教授 | 1 、外语 2 、主科 3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4 、西方音乐史 5 、口试 |
3 、中国传统音乐 4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 | 袁静芳教授 周青青教授 田联韬研究员 杨民康副研究员 | 1 、外语 2 、主科 3 、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4 、中国音乐史 5 、口试 | |
5 、中国音乐史(古代、近代、现代、当代) | 郑祖襄教授 汪毓和研究员 梁茂春教授 戴嘉枋研究员 | 1 、外语 2 、主科(内容为中国音乐史全程) 3 、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4 、西方音乐史 5 、口试 | |
6 、西方音乐史 ( 含西方现代音乐方向 ) | 黄晓和教授 余志刚教授 姚亚平教授 | 1 、外语 2 、主科 3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4 、中国音乐史 5 、口试 | |
7 、世界民族音乐 | 陈自明研究员 俞人豪教授 | 1 、外语 2 、主科 3 、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4 、中国音乐史 5 、口试 | |
作 曲 与 作 曲 技 术 理 论 | 1 、作曲 2 、电子音乐作曲 | 杜鸣心教授 刘 霖教授 郭文景教授 唐建平教授 叶小钢教授 张小夫教授 | 1 、外语 2 、主科 3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4 、西方音乐史 5 、口试 |
3 、复调 | 于苏贤教授 | ||
4 、配器 5 、和声 | 刘 霖教授 吴式锴教授 刘康华教授 | ||
6 、作品分析 | 杨儒怀教授 李吉提教授 | 1 、外语 2 、主科 3 、曲式理论 4 、西方音乐史 5 、口试 |
加试课程: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 ( 含音乐学系、作曲系系内不同方向间的跨越者 ) 需加试课程:
音乐学系: 1. 中、西音乐史 2. 作品分析
作 曲 系:作曲与配器方向 1. 和声 2.20 世纪作品分析
复调与作品分析方向 1. 和声 2. 作曲
和声方向 1. 作曲 2. 作品分析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课程
(1) 哲学
(2) 同加试课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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