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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底蕴深厚,行稳致远。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建国初期。1951年至1953年,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历经五十载,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管理。2000年3月,三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两区办学,资源丰富。学校现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1.3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5亿元,图书馆拥有中外文纸质图书185万册、电子图书262.98万种。

强化学科,精进专业。学校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全部进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客观评价排名前30%,且全部进入全国校友会排名前50%。设有23个教学机构,4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立德树人,精育英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共1.6万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6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50%以上就业于大中型国企。涌现出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家水利部原部长鄂竟平、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中国文联原副主席段成桂(伯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黄金指挥部少将苗树茂等八位省部级领导干部,还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裴向军、“全国劳动模范”柴永征、曹玉兰、“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全国十佳最美地质队员”郭俊华等一大批杰出校友。

名师荟萃,学高身正。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青年托举人才等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183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3人。60余人被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矢志创新,服务社会。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与吉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属10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产学研用合作。建有26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方向独具特色,在省内优势明显。近5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专利奖35项,为企业累计创造经济效益20亿余元。

广泛交流,合作共赢。学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日本武藏浦和日本语学院、德国卡塞尔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学校秉承“明德致远、笃行务实”的校训,传承“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近5年,学生在各级各类的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31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72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等数项荣誉。

二、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为: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计划招生243人(实际招生人数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学制为3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招生计划详见《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校(院/所)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名族高层西骨干人才技术”“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规定的,可按要求填报相关加分项目、专项计划等。

(8)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其他要求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3.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考试参考书及范围见《初试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附件2))。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复试专业综合理论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案另行通知。加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的类别、标准及覆盖面见下表:

                 研究生奖助体系类别及标准

序号

类别

奖助对象及覆盖面

奖助标准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20000元/生


2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元/生·学年

分10个月发放

3

学校

学业奖学金

100%

一等15%

10000元/生·学年

一年级末主要参考理论课学习成绩。

二年级末主要参考理论课和实践环节成绩、科研成果。

二等65%

8000元/生·学年

三等20%

6000元/生·学年

4

学校

校友奖学金

鼎慧奖助学金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奖学金

北京华银产学研合作基金奖助学金

3000-5000元/生·学年


5

学校

“三助”岗位

本人申请,根据岗位需要设置

30-80元/日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址:https://yjsgzc.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人:卢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电子信箱:115393452@qq.com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与国家文件不符时以国家文件为准。

6.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欢迎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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