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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Ⅰ.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授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Ⅱ.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11月10日—11月14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为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学校免除在校期间所有学费。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有以下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按获取数额全额发放。
  2)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人年3000元—7000元。
  3)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按获取数额全额发放。
  4)国家助学贷款:本人申请,学校协助办理。
  5)勤工助学: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进一步的资助。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冷老师、商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71119285711227
  传真:*************
  电子信箱:xkb@ccit.edu.cn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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