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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4项,承担行业企业工程研发项目16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
  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紧紧围绕行业企业工程一线需要培养人才,理论教学重视联系工程实际,实践教学突出应用能力培养,逐步形成了“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培养安心基层、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面向基础工业基层一线工程师”的人才培养特色。
  二、招生专业与培养目标
  2011年10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69号),正式批准我校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我校从2011年10月起,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领域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两个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任务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领域主要培养从事区域规划、城市和村镇规划、城市设计;建筑与结构工程、暧通与空调工程、污染源治理工程、建筑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工程、市政工程、桥梁、道路与隧道工程、地下与水工结构设计及其勘测、施工、维护等,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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