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0]37号文件《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40号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0]37号文件《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4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校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 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是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考生必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三)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控制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招生地区要求
2010年航空工程领域:适航与维修工程及管理方向招收可在西安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和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航空机电维修工程方向招收可在济南、青岛、重庆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空中交通运输方向招收可在西安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机场运行管理、飞行运行管理招收可在北京参加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机场工程方向招收北京、乌鲁木齐、昆明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招收可在上海、天津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控制工程领域招收天津、济南、青岛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广州、珠海、深圳上课的学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安全工程领域招收可在成都、济南、天津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0年物流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北京、天津、济南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民航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领域和方向
招生工程领域 | 研究方向1 | 研究方向2 | |||
航空工程 | 适航与维修工程及管理 | 航空机电维修工程 | |||
航空工程学院负责培养 | 航空自动化学院负责培养 | ||||
交通运输工程 | 研究方向1 | 研究方向2 | 研究方向3 | 研究方向4 | |
空中交通运输 | 机场运行管理 | 飞行运行管理 | 机场工程方向 | ||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负责培养 | 机场学院负责培养 | ||||
电子与通信 工程领域 | 民航通导方向 |
航空电子与机场保障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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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培养 | |||||
控制工程 | 航空自动化学院负责培养 |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培养 | ||||
安全工程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培养 | ||||
物流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培养 |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完成学业。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由各工程领域负责学院具体通知。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选题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 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民航企、事业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共同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年限3--5年。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简称“GCT”), 考试时间: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日8:30—11:30进行。
2、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于12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
2010年工程硕士报名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
全国各地区报名时间及网址详见: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index.shtml?step=3
报考者在各地区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注意: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16日—20日,各地区报名时间略有不同,以考生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公布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研究方向时,务必严格按照我校《2010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所指定的工程领域研究方向填写。
2、再次提醒考生:必须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网址报名,并到当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
3、考生报名成功后所持有的《201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该表请考生妥善保存。
七、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22000元(不包括教材及资料费),录取后一次性交齐。
八、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2- 24092147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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