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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2014年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各系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系自行确定是否加试。相关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报考系联系确认。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为准。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各系咨询。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学制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三、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5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设立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8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五、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办及各系联系方式见我院网站(www.gscass.cn)--招生信息--联系方式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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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研招生信息汇总 | 专业课考研大纲 | 学费奖助 | 推荐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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