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是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创建于1956年,五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从事综合性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研究
(四)调剂与录取
我院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国家招生计划80名,含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计划40名。我院40名招生计划,招收类型全部为学术型研究生;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40名招生计划(含专业型研究生18名左右,按照报考专业方向及考生本科专业等确定)。
四、信息公开
公开平台: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院研究生教育主页
公开内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12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我院设有“程裕淇优秀研究生奖”等奖项,用于奖励在社会服务活动、学习和科研工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院及培养单位设有“助研”、“助管”岗位,非定向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享受不少于800元/人.月的助研津贴。
6、在职人员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学制
硕士生年制3年。
八、我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培养及管理
1、联合培养硕士生具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籍,学制、培养和管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训练、论文工作、各培养环节的考核及答辩组织在我院培养单位完成。
3、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我院研究生部承担,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同时遵守我院的培养和管理规定,管理组织形式与我院自主招收研究生相同。
5、联合培养硕士生的毕业证由我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同颁发,学位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授予。
6、联合培养硕士生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缴纳学费,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相关规定详见学校网站。同时享有与我院自主招收硕士生同等待遇的助研津贴。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邮编:100037。
联系人:殷老师;招生咨询电话:************;电子信箱:edu@cags.ac.cn。
研究生教育主页:http://edu.cag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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