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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和接收程序
  1.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方向,同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或直接与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联系。
  2.填写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携带《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由申请人本科所在学校发放)参加中国地质科学院10月初组织的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内容包括:①专业知识笔试;②专业综合面试;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须在中国地质科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复试合格的考生,中国地质科学院在其“推免生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盖公章后,返回推免生本人。复试合格考生名单,在地科院网站公示7天。
  7.取得中国地质科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在当地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未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8.中国地质科学院将根据下载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9.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整后寄送回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
  四、其他
  1.对中国地质科学院已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4)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6)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有虚假信息。
  2.请随时关注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有关通知。咨询电话:010-68999643邮箱:edu@cag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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