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一、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分析化学 | 310 | 40 | 60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295 | 45 | 68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330 | 50 | 75 |
地球化学 | 330 | 50 | 75 |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330 | 50 | 75 |
构造地质学 | 330 | 50 | 75 |
第四纪地质学 | 330 | 50 | 75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330 | 50 | 75 |
地质工程 | 330 | 50 | 75 |
矿物加工工程 | 280 | 37 | 56 |
1.进入我院招生计划(40名)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2.进入我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研究生(40名,其中含专业学位名额16名,自费名额12名。)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凡初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且名列各招生方向前两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未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了解调剂程序,申请院外调剂。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1.复试程序
①考生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院研究生部(报考京外研究所考生到导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复试。
a 准考证;b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c 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d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e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f 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g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②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表格,参加由各所组织笔试;
③笔试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及综合面试;
④复试小组经评议对复试考生给出复试成绩。
2.复试时间: 4月8日~4月17日;复试地点:导师所在研究所。
3.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1:1.2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实践环节的考核。
1.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由各研究所按照专业组织命题,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试不少于2门硕士或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为笔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英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结合进行,考试时间为15-20分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工作,考生复试时将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应届生)或人事部门(往届生)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交给研究生部或研究所进行审查。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七、初试、复试权重分配:6:4。
八、确定拟录取名单办法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用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由院、所两级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下载: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九、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方式
复试名单在4月8日,拟录取名单在4月20日在我院网站(http://edu.cags.ac.cn/)研究生教育专栏公布,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查询。
十、调剂工作程序
1.根据已上报教育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
2.生源不足的专业,由研究生部在院研究生教育专栏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
3.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到调剂系统提交信息。
4.研究生部审核调剂信息,确定接收调剂后通知考生。
十一、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两周内予以答复。考生接待电话:68992238;监督举报电话:6899201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附件下载: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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