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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0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位于四川省广汉市,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国内唯一一所能够全过程培养民航飞行员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有专任教师及研究人员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170余人,国家功勋飞行员57人;国家民航局飞行检查委任代表38人;教师中有1人入选国际民航组织专业小组,6人是国家民航局特聘专家、民航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38人次获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师称号。
  经过5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飞行院校。占地面积15469.64亩,在校学生10000余人,飞行员年培训能力1200人,设有飞行技术等7个二级学院、4个飞行训练分院、5个机场、2个航空站,以及航空安全等8个研究所和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等14个本科专业;拥有亚太地区最大的模拟飞行训练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中、美、法联合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有初、中、高级训练机型230余架,B737-300/800型、A320等全飞行模拟机,飞行员心理选拔系统;飞行模拟、空中交通管制等11个专业实验室,还有国内唯一、直属于国家民航局的“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科研基地”。学院藏书70余万册,各种期刊15000余种,自建了民航技术与飞行安全等专题数据库。先后与美、俄、德、法、日、澳等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公司(如美国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英国罗罗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合作开发项目100多项,获赠实验教学设施价值上亿元。
  近年来,学院承担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国家及各部委项目7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一等奖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0项(其中一等奖12项),四川省精品课程13门。在学科建设上,始终以民航事业发展为导向,坚持合理规划,稳步发展的原则,构建以飞行技术专业为骨干、民航相关专业为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近年学院共投资37147.12万元用于飞行技术和空中交通管理等专业实验室建设,新增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3亿元。这些实验室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交通运输航行实验中心于2007年被列为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2006年被评为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
  我院现有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两个硕士点,研究方向涵盖飞行技术、空中交通管制、机务维护等民航关键技术岗位。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拟采取理论教师与民航工程技术人员搭配的双导师培养制度。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飞行员体检,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还可参加飞行训练(需另行签定相关协议),符合民航飞行考核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飞行执照。
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得优秀学生,我校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民航的高速发展需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作支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民航大有作为。
  热忱欢迎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类、能源动力类、环境与安全类、大气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生物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我校。


招生简章

  一、我院201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包括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三类研究生,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2010年我院拟接收4名推荐免试生;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10年我院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内,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按教育部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精神,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4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专业课为我院自行命题。复试采取笔试和口试。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0年全国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教育部的有关通知,按时上网提交报名信息、在报考点现场确认考生数据、现场照相。
  (一)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届时敬请留意,以免耽误报名!
  (二)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考试。
  (三)报名条件(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年8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对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同时还需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CCAR-67FS-R1 )执行。
  (四)报名手续:
  1.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所选报名点现场照相,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我院研究生处招生科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院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给我院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准考证号。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考试科目按考试的时间单元设置,在每一单元中,考生选考一科。考生选择时,请把所选的考试科目代码填写清楚,否则由我院指定考试科目。

  六、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七、我院学制、录取类别及相关政策:
  1、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
  2、我院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待遇和就业政策如下:
  非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承担,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生培养费由国家承担,按定向合同就业;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个人或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户口和档案转入我院,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考生报名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八、有关自命题科目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我院将于2009年9月初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218.6.160.237/)。

  九、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空客基金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我校2007、2008级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十、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我校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研招科邮箱:yzk@cafuc.edu.cn
  单位代码:10624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传真:0838-5183046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飞行技术学院:(0838)5183033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38)5183831
  航空工程学院:(0838) 5183726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38) 5182671

相关链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0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0年研究方向介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0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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