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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从事美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已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且专业水平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具体报名材料见后);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报名日期:今年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8-31日(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
  
  现场摄像时间:2004年11月10-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报名要求:
  
  ①报名考生首先需要登陆报名网址,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报考我院的考生,在选择招生单位和报名点时都必须选择中央美术学院,我院不接受在其它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
  
  ③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截止日期之前反复查询、修改,在10月31日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⑤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报名点及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3、现场摄像时须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报考;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
  
  ②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③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原件;
  
  ④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b同时提供本人专科毕业后与报考专业方向有关的再进修证明,或者提供本人参加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入选证或获奖证书,史论专业需提交一篇具有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
  
  ⑤已填妥的、贴好本人像片的报名申请表(本简章附);
  
  ⑥所有考生需交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以备专业初审之用,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a报考中国画、版画、雕塑、壁画、设计方向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b报考油画方向考生需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报考实验艺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张或作品方案1件以上;
  
  c报考美术史论方向考生交本人论文一篇;
  
  d报考设计艺术理论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
  
  e报考美术教育学研究方向考生交论文一篇及艺术设计/绘画/雕塑作品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4、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者,招生办公室将发出准考证,同时在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专业未达到报考要求者,不发准考证。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查询网址:http://www.cafa.com.cn
  
  四、考试
  
  1、考试日期:2005年1月22-25日。
  
  2、考试地点:本院。
  
  3、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试在国家规定的初试时间内进行(2005年1月22-25日)。复试在2005年4月进行。复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其中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复试日期、要求及安排于初试结束后在学院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cafa.com.cn.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加试内容为:
  
  中国画系:①画论与古汉语、②书法;
  
  书法方向:①书论与古汉语、②绘画(山水与花鸟);
  
  油画系:①美术评论、②传统绘画基础;
  
  版画系:①美术评论、②黑白木刻语言转换(自备工具);
  
  雕塑系:①美术评论、②材料创作;
  
  壁画系:①美术评论、②壁画材料工艺的应用设计;
  
  设计学院:①作品评述、②设计创意;
  
  建筑学院:①作品评述、②设计创意;
  
  人文学院:①艺术概论、②文史哲综合试题。
  
  五、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入学各科考试成绩(含同学学力加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前我院将与其原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并须缴纳一定的委托培养费,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报考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录取前我院将与本人签订协议,并须筹措一定的社会集资经费作为研究课题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学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原则进行。
  
  3、2004年我院招生规模140名,其中计划内52名。2005年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批准而定。
  
  六、学费及住宿费
  
  1、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学生的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计划外自筹经费学生的社会资助课题经费标准为每生三年不低于60000元(史论方向54000元),费用于入学前一次性交清。
  
  3、住宿费:在我院公寓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
  
  七、其它
  
  1、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联系电话:64771057/64771058
  
  (东直门乘623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3、查阅网站:有关招生政策,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查询。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
  
  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
  
  4、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5、简章及报名表每份5元。本简章及《报名申请表》可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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