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美术学院面向港、澳、台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文化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的艺术院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
一、培养目标
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文化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的艺术院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博点,艺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风景园林等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培养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管理、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报名
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
(1)(暂定)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由于港澳台招生信息网2018年研究生报名系统暂未开通,网报时间可能稍有变化,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的更新)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招生单位或报名考点必须选择中国美术学院,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招生单位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不接受函报。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1B213招生办公室。
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
(3)下载填写完整的《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港澳台)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报到时上交;
(4)本人有效证件及其影印件(有效证件:港澳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毕业证书等原件;
(6)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推荐信格式可从网上下载,见附件4);
(7)本人免冠证件照3张;
(8)初试考务费:120元,现场报到时上交。
四、考试
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当场领取我院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考试时考生凭个人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为准。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象山校区。
3、科目:见附件(1),附件(2)。
二、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1)时间:初定2018年3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学术研究及外语水平等)。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等二门笔试科目。
2、复试考务费:12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170元)。
五、录取
1.学校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实施细则》。
2.初试、复试成绩、录取情况将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组织进行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学历学位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六、其他
1.港澳台学生需参加外语考试,政治免考。
2.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为20000元/学年。
3.我院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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