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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研究生部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研究生部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通信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88

  地    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6号

  电    话:(010)62046230

  传    真:(010)62046230

  招生主页:http://yjsb.caep.ac.cn


  热烈欢迎报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是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为国务院计划单列单位。科研基地主体坐落在四川绵阳涪江之畔,是一座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科学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地设有科研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铸国防基石,做民族脊梁”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骨干和导师队伍,有大量国防科研和军民两用技术科研项目、先进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途径以及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在理学、工学学科门类的许多研究方向具有学科优势。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从1984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目前已有1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研究所、中心),5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并负责研究生基础课程的集中教学管理。

  2009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划在4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等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09年我院拟招收约40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近几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5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前7名、5名、3名)。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及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拿到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24小时)。2009年只进行一次招生。

  2.报名方式: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网络报名:http://yjsb.caep.ac.cn

  3.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交纳报名费200元/人。通过邮局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也可直接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纳。汇款地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六号)。邮政编码:100088。

  4.考生报名后于2009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下列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自行打印,贴好照片);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网报时下载,要求手写);

  (4)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网报时下载);

  (6)政治审查表(网报时下载);;

  (7)准考证(网报后自行打印,贴好照片,准考证正面除“编号”外均要手工填写,考试地点(北京、四川二选一),准考证反面不要填写;

  (8)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2)项材料,但须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5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前7名、5名、3名)的证书。

  招生单位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应试生请持有效证件于2009年3月10—16日到我院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

  ① 外国语:英语,包括笔试、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另行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30分钟。

  ② 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笔试。凡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③ 业务课:两门。两门业务课均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在各专业介绍中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

  复试时间:笔试后另行通知。

  复试采取综合口试方式进行。综合口试包括论文报告或科研报告,以及对知识的广度、深度、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综合能力等多方面的考核。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场了解考场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2.初试时间:2009年3月17日至18日。

  3.初试地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分别设在北京和四川绵阳两地)。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前交验硕士学位证书或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9年9月入学。

  八、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基础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进行。

  九、学习期间待遇

  院研究生部设立的奖学金约11000元/年。凡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生一般不需缴纳培养费。

  十、学生住宿

  本院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十二、其它说明

  如在2009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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