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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MPAcc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MPAcc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管理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创建的北京商学院,迄今已达60年之久。学校1978年即开始招收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目前共有经济、管理类硕士专业20多个、本科专业30多个。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成为联合培养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校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高级会计实务,旨在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并具备会计工作领导潜质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首先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8、同等学力考生所学专业须与会计专业相近。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学费
  每学年一万元(共两学年)。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安排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4日,2012年10月16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报名日期: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全体考生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即可,全体考生在网上报名日期内,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商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在京外报考北京工商大学的考生,须选择所辖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和“报名点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btbu.edu.com/yjsc)中的“招生公告”中将及时发布有关详细报考信息,请考生及时查阅。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 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5300会计硕士初试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和英语二(204)
  (四)初试考试大纲和命题:考试大纲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
  (五)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格检查。具体复试方案于2013年3月公布。

  六、培养方向
  (一)方向:高级会计师、财务领导人、高级审计师方向(或者会计管理与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审计、监督与风险管理、全面预算与会计管理)
  (二)核心课: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财务分析与风险管理、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投资学、中国税制与税收筹划、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公司业绩评价与激励
  (三)方向课: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管理经济学、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营销管理、数量分析方法、领导力与管理沟通、国际会计准则专题、国际审计准则专题、投资银行业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商法概论、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
  (四)选修课: 由学员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中选修(含方向课中未选过的课程)。 

  七、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MPAcc培养方案》,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至五年。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等向优秀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标准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八、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MPAcc培养方案要求,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被录取学生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上。
  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btbu.edu.com/yjsc

MPACC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68983372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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