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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在职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我校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组织进行,请考生将资格审查表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一并提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考。复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初试
  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内容如下:
  联考科目具体时间考试大纲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入学资格考试2013年10月27日
  上午8:30—11:30《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3版)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我校自行命题和组织;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1.学制:一般为2年,至少一年在学校脱产学习。
  2.学费:14000元/年(2012年标准),具体收费金额及收费办法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学位: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4.其它事宜,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bsu.edu.cn
  5.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基本情况表”于2013年10月30日前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②国家级教练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③国际级裁判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点击下载:在职体育硕士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表
  考生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登记表,邮寄地址如下: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研招办
  寄达城市:北京市
  邮政编码:100084
  内件品名:优秀运教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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