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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邮寄考研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的通知

  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及政审表正在分学院陆续发出,发出时间见下表。调档函和政审表的邮寄方式为:挂号信,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收件人为档案所在单位(如果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过地址的,按照新地址邮寄),地址标签上注明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并留了考生本人的手机号。

  如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为“自取”调档函(政审表)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调档函。

  需要调档的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在学校不发调档函),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档。人事档案须于2016年5月31日前寄往我校(应届生可稍晚再寄),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生档案不到者不办理报到手续。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要政审。

  档案和政审表的回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学院研究生科(MBA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MBA教育中心),邮编:100044。

学院

调档函/政审表寄出日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月5日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5月7日

经济管理学院(MBA除外)

 

经济管理学院(MBA)

 

交通运输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5月7日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5月5日

电气工程学院

5月7日

理学院

5月5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5月5日

软件学院

5月7日

建筑与艺术学院

 

语言与传播学院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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