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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2015】020号文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完善差额复试。

  二、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2.1按学校要求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权重为50%,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2.2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X50%+(复试成绩X5)X50%

  2.3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避免单独按初试成绩排队录取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2)复试分为三部分:

  ①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外语听力50分(30分钟)、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总成绩的20%。

  ②专业知识笔试:100分(2小时),占复试总成绩的20%。

  ③综合面试(含人文素养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实验、技安和人文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2015年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9:00;地点:5号楼1012(缴费),1011(审查);参加人员:所有复试考生。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考生自行上网下载);

  ②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领取);

  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的原件);

  ⑦写好考生本人地址的信封1个(邮寄政审表使用。须写清接收地址和本人手机号);

  ⑧复试费100元。

  2.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需: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本科结业生。

  4.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5.国防生:2015年所有国防生的保留资格年限一律为2年。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

  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②《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四、复试具体安排

  4.1化学工程与技术(不含专项计划生)

  笔试科目: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知识

  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48。

  4.2化学工程、制药工程专业硕士

  笔试科目: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知识。

  化学工程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17。

  制药工程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15。

  4.3环境科学与工程

  笔试科目:专业综合

  环境工程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15。

  4.4环境工程专业硕士

  笔试科目:环境科学综合

  环境科学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15。

  4.5控制科学与工程

  笔试科目:电子技术、微机原理或自动控制原理、微机原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45(68),总分332。

  五、注意事项

  5.1今年参加我院相关学科的复试考生的名单不另行公布。化学工程与技术(348)、环境科学与工程(315)、控制科学与工程(332)、化学工程(专业学位317)、制药工程(专业学位315)、环境工程(专业学位315)所有上线的考生参加复试。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均要进行复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scee@bit.edu.cn,主题注明“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复试确认”字样。

  5.2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务必提前与我学院联系。

  5.3请考生自行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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