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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庆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庆师范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沿江开放城市安庆市,傍依浩瀚的长江,濒临秀丽的菱湖,是安徽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一所高校,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

    学校占地总面积 2854 亩,分为菱湖校区(老校区)和龙山校区(新校区)。菱湖校区坐落在安庆市秀美的菱湖南岸,整个校区错落有致,绿树葱茏。龙山校区位于大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山环水绕,校园内海拔 106 米的鹅公山,风光旖旎,水面面积达 200 亩的双龙湖波光粼粼,五座造型各异的桥梁横跨湖面,楼群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

    学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 1897 年,建设“敬敷书院”,后改为安徽大学堂、安徽高等学堂,著名思想家严复任安徽高等学堂监督。 1928 年创办省立安徽大学, 1946 年改为国立安徽大学,朱光潜任校长。“敬敷书院”、“安大红楼”作为省文物保护单位见证了安庆师范学院百年办学的历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学位〔 2006 〕 4 号)及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安庆师范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我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古代文学”、“应用数学”、“无机化学” 4 个学科取得了招收、培养硕士生以及授予硕士学位的资格, 2007 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08 年我校有 4 个学科、 12 个研究方向,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80 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公费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2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中加试 1 门专业课。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学〔 2003 〕 3 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全国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 http://yz.chsi.cn 。

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查询。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报考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各地市招办或我院研究生处咨询。

五、报名手续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教务处的介绍信、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

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学习本课程的情况及证明材料(出具函授、自考成绩单复印件)。

3 .考生在现场报名结束后 10 日内向我校研究生处寄交下列材料:

( 1 )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

( 2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3 )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有效);

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与地点:

( 1 )时间:约在 2008 年 1 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 2 )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3 .初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部分专业的专业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政治分值 100 分,外语分值 100 分。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命题,各专业考查两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程分值均为 150 分。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4 .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及学习年限

1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课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凡属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3 、我院招收的硕士生,学习年限为 3 年。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0372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 128 号 邮政编码: 24601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电话:( 0556 ) 5500552

联系人:钟老师 陈老师 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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