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拟接收40名应届国防生,5~8名“985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
根据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拟接收40名应届国防生,5~8名“985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2014年军人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为军队建设长期服务的思想牢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3.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4.已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5.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获得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
6.“985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毕业专业为理学、工学的男生。
二、申请材料
1.《推荐免试攻读空军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份;
2.推荐院校(驻推荐院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出具的政治资格审查证明;
3.个人简历1份(限1500字以内);
4.本科在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相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推免程序
1.申请人于9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其中1、2、4项必须邮寄原件,3、5项可邮寄或发送邮件(kgdyzb@163.com)。
2.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者,我校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含政审、体检、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参见申请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经考察合格、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于10月中旬寄发拟同意接收函件。
4.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于11月20日前将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邮寄我校研招办。
5.待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正式报名手续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拟录取阶段严重违反所在院校管理规定;
(5)体检不合格的。
3.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一号空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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