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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空军工程大学接收推荐研究生的通知

  三、推免程序
  1.申请人于9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其中1、2、4项必须邮寄原件,3、5项可邮寄或发送邮件(kgdyzb@163.com)。
  2.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者,我校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含政审、体检、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参见申请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经考察合格、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于10月中旬寄发拟同意接收函件。
  4.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于11月20日前将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邮寄我校研招办。
  5.待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正式报名手续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拟录取阶段严重违反所在院校管理规定;
  (5)体检不合格的。
  3.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一号空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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