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大学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的基本依据,对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的基本依据,对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确定考试科目、内容和规范,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目录编制要求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学校正式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情况见附件1),认真对照以避免出现多编、错编、漏编招生专业。各招生单位应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原则,凝练整合确定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对于学科特色不明显,近三年无生源的学科专业,应停止招生或暂缓招生。
非全日制招生类别或领域只限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硕士类别统筹安排。2020年生源缺乏、录取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招生。
(二)招生计划
1.2021年各单位意向招生计划按学校核算的博士、硕士计划数(待下达)列入招生专业目录。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博士、硕士各类计划数列入专业目录。实际计划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结合报考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
2.各单位要参考学校的博士、硕士计划分配预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合理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列入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要以专业目录内的分专业计划为依据,原则上不应做大的调整。
3.2021年学校继续设立推免生专项计划和直博生专项计划,下达给各招生单位的计划中不含此两类计划。各单位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应不含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各专业(方向)是否招收推免硕士生要在备注说明。博士专业目录需公布已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人数,以便于考生选择报考志愿。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博连读生人数可不受比例限制。2021年学校拟设立直博生专项计划30个,如各单位申报总人数大于专项计划数,将参照生源来源高校、是否一流学科、导师指导水平等因素排序,录取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导师
招生目录中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是获得当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各单位在上报专业目录的同时上报从研究生管理支撑平台导出的《郑州大学2021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四)考试科目
1.硕士:除特殊学科外,自命题科目均按一级学科(或类别)设置初试科目,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不同招生单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或类别)须采用同一套试题。国家有统一命题科目的一律采用统考试卷,学校不再自己命题。业务科目一限命题一套,业务科目二原则上限命题一套,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业务科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能体现本学科选拔优秀考生应具有的专业基础知识,以考核考生掌握该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招生单位专业目录初试考试科目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选用。
2.博士:2021年博士招生应进一步扩大“申请-考核”制范围,根据今年疫情情况,建议未实行的单位改为“申请-考核”制。新实行单位要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自身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等制定实施细则;已实行单位要根据近两年招生情况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各单位实施细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并网上公布后执行。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单位不再进行传统意义上的初试,外语采取考生提交各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证书的方式认定,笔试、面试等考核均根据招生单位的实施细则要求在考核环节进行。为避免流失没有外语成绩的优秀考生,2021年学校仍组织一次外语考试。招生单位须在“考试科目”栏内标注语种、考核环节中需笔试的科目和其他要求。
(五)需在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是否接受同等学力、跨学科报考应在单位招生目录中明确,其他报考限定条件的设定要合理,有相关规定依据。
1.硕士:(1)对于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学业要求,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2)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跨学科的内涵表述要清楚)。
(3)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做出说明。
2.博士:除对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及其学业要求、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的内涵表述要清楚)等做备注说明外,如对生源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招生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明确。
(六)考试大纲
为方便硕士考生选择报考单位、了解考试内容,各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均应根据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确定考试内容、考试范围,并按统一格式编写考试科目大纲。考试大纲应包括: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要求、主要参考教材等(模板见附件5)。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硕士生、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请于8月20日之前、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于9月15日之前上报研招办。
(1)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由学校给所有符合接收应届生的专业开放推免硕士生接收,不需要各单位另外上报。如果有符合推免生接收条件而确实不考虑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需给研招办637办公室报备。
(2)2021年直博生招生专业原则上仍限定在理、工、医等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需随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一并上报,相关单位需及时确定招收直博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及指导教师,并按照郑州大学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报模板(附件4)要求上报。直博生招生单位将本单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签字盖章版,交研招办633房间,电子版发送到yzb1710@zzu.edu.cn邮箱。
2.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在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里面进行,以支撑平台系统导出的为准,不接收其他版本或格式的专业目录。院系从支撑平台导出PDF文档格式招生专业目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正式提交后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信息及拟招生人数等信息将通过研招网上报教育部,不允许再修改变动。
三、注意事项
1.上报纸质版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须与支撑平台系统内编制的最终版内容一致,如上报后需进行修改,必须重新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广大考生与社会媒体,各单位务必认真细致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出现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漏报错报、导师漏填误填等失误,一经上报公布,将无法进行更改。
3.各招生单位要根据2020年硕士调剂复试录取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各学科(专业)外国语及数学统考科目设置,避免由于调剂原则限制导致生源问题。
如教育部、学校有新的政策及要求,研究生院将及时通知。
以下附件材料请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交流QQ群文件下载。
附件:1.郑州大学学位授权点情况一览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4.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5.郑州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模板
6.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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