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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哲学系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名单公示

  2017级哲学系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名单公示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本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公示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本系2017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金评审结果。

  公示时间:2017.4.11~2016.4.14

  评审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等奖助金(26)

  王晓彤、胡文敏、林展翰、尹嘉诚、张雪瑶、张嫄、袁婷、康小娟、郭矩铭、熊诗瑶、秦伟华、罗程业、陈朋、何岩、张科、肖旭升、黄姚珍、黃振廷、刘亚楠、曹康莉、曹雅芳、杨艳姗、张浩然、王信然、罗阳莉、陈思宇

  二等奖助金(20)

  李毅、吴建聪、刘畅、何绍锦、周旭光、张芸、胡志芳、艾露露、陈陶琦、苏诗毅、苏凡越、张康荣、高瑞刚、刘瑞、周宇、刘婵娟、雷良杰、贺碧瑶、王鑫、焦雯雯

  三等奖助金(19)

  包安朦、高谦、赵蕾蕾、陈荣煌、原一凡、王倩、李越峰、佟昕、胡紫燕、邓国雄、龚顺华、陈沁、曹清清、鲍旺臣、马岚敏、袁明俊、江海容、贺儒桢、梅寒子

  附:评审规则(见下)

  哲学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2017级哲学系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规则

  学校下拨给我系2017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金名额为65人,其中一等奖为26人,二等奖为20人,三等奖为19人。奖助金可覆盖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哲学系2017级全体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文件精神,兼顾公平性和专业平衡,拟定奖助金评审规则如下:

  一、评审组织

  哲学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以本系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为基础,并增加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一名学生代表(系研究生会主席)。

  委员会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伟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天俊、方向红、朱刚、朱菁、刘伟、刘虎、吴重庆、陈立胜、罗筠筠、周春健、徐长福、曾昭式、谢湜、熊卫

  党委副书记:王燕芳

  学生代表:曾欢

  二、评审程序

  1.哲学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将学校下拨的奖助金名额,按各学科实际录取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到各二级学科,具体分配名额经评委会全体表决通过。

  名额分配公式:

  相应等级学校下拨名额数÷65×所分配学科录取的非在职学生人数。

  2.二级学科按照评审原则,由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的导师组按照名额评出奖助金各等级。

  3.系评委会审定获奖助金名单并在系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三、评审原则

  1.免试生综合参考学生本科四年成绩绩点、排名和保研面试成绩择优评出一、二等奖助金人选。

  2.非免试生,原则上同一个学科以入学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序评出一、二等奖助金人选,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照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别排序,优先发放奖学金给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3.一等、二等以外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均获三等奖学金。

  四、结果解释权

  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哲学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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