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物理与天文学院考研复试调剂报名通知(校内调剂)
物理与天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报名通知(校内调剂)
为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院2017年物理学专业(含01理论物理、03原子与分子物理、07光学、08无线电物理)拟面向中山大学校内接收调剂考生约44人。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我院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校内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物理学、力学、数学、光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气物理学、材料科学、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含微电子和移动通信)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07理学,总分不低于300,单科(满分=100)不低于45,单科(满分>100)不低于75;
3.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4.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及强军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申请程序
请符合校内调剂要求的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前,填写好附件1《2017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电子版发至钟老师邮箱:zhrf_sti@126.com,同时打印该表格纸版自行至调出院系审批后,将该表及以下材料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7栋105室):
须提交纸版材料为:
1.2017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行收费企业账户”并签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3.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必须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不实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物理与天文学院专业、方向代码和名称:
专业代码和名称 |
方向代码和名称 |
070200 物理学 |
01 理论物理 |
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
|
07 光学 |
|
08 无线电物理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邮箱:zhrf_sti@126.com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海滨红楼17栋105室(邮编:519082)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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