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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考研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社会工作专业2000年正式筹备建立的,2001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是国内较早开设社会工作教育的高校之一。2005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于2005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工作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2009年获得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10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经过十来年的学科建设,中山大学已经具备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雄厚基础,尤其在专业学位教育注重的实务领域和实务研究具有明显的优势:已经形成多层次、系统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形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专业性较强的师资队伍;在教材建设,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一支主要以本系教师和香港注册社工为主,本土社会工作机构前线人员为辅的专业督导队伍;建立起稳定的社工基地,由本系师生注册成立了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中大社工服务中心”;同时凭借地理优势,与香港高校和社会工作界建立了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中山大学2017年拟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双证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方向:02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二、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20名。

  三、报考条件

  遵照《中山大学2017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4/28684.htm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6.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7.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2日,若有变动,以我校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考试科目及参考资料

  初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

  复试:专业综合

  参考资料:

  社会工作原理科目:旨在选拔知识基础扎实、且具备逻辑思维和批判能力的考生。考核范围包括: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福利、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工作实务(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家庭、医务、残疾人、矫正、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研究。

  社会工作实务科目:考核注重以下四个方面:(1)如何理解服务对象所面对的问题和处境分析;(2)社会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所面对的问题和处境介入,如何理解相关介入理论和手法的恰当和选取;(3)社会工作人员在介入过程中对介入理论和手法的应用是怎样的;(4)社会工作实务案例分析。"

  请特别关注我院社会工作教师的代表著作与发表论文。

  六、考试时间

  (一)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三)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授课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对按规定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按3年收取,每人每年25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教材资料费另计(按照实际收费)。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十、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整合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实习、非营利组织管理、农村社会工作研究、性与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前沿、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批判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研究的阅读与写作、全球化与风险社会等。

  十一、联系办法

  1.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MSW中心(中山大学南校区486栋104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3115

  Email:sheren2011@126.com

  网址:http://ssa.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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