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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考研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中山大学2017年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卫生政策与管理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代码:107401);方向:卫生政策与管理(单考)。

  二、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13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从事卫生管理相关领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不少于2年,业绩优秀且具有良好职业发展潜力的在职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5.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2日,若有变动,以我校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单考)、卫生事业管理

  复试科目:卫生政策与管理

  六、考试时间

  (一)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三)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

  单独考试的3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对按规定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按3年收取,每人每年初定3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教材资料费另计(按照实际收费)。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十、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政治、英语、预防医学前沿、卫生规划与发展、卫生经济与技术评估、公共卫生治理政策、基层卫生服务研究。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共卫生学院学术与教务工作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办公楼后座315室邮政编码:510080)

  2.公共卫生学院联系人:鄢嫣;联系电话:(020)87331796;Email:yanyan29@mail.sysu.edu.cn;

  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41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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