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部门和《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本永
副组长:俞高红
成员:潘海鹏胡明鲁玉军陈文华胡旭东
吴震宇李仁旺朱祖超张建新高金凤
秘书:陆晓燕潘佳斌
工作职责:
1.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3.确定复试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4.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指导和监督招生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要求各专业复试小组开展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确保其熟悉、掌握复试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根据复试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会同各专业复试小组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远程视频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秘书负责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专业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职责: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具体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3.组织开展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确保其熟悉、掌握复试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根据复试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远程视频面试设备等保障。
4.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专业复试小组应配备专门负责复试资料准备、考试材料档案收集、设备调试、面试记录、现场录音录像和面试组织等事宜的秘书1人,秘书应由在职教师担任。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俞高红
组员:魏义敏周海丽赵新龙武宪青程晓颖
钱淼徐云张世华王艳萍李林敏
万昌江暴志刚陆晓燕潘佳斌丁宁
雷鹰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
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专业方向 |
类别(学术型/专业型) |
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
拟招生人数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78 |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1 |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0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9 |
|
085500 |
机械 |
机械工程 |
专业型 |
全日制 |
177 |
085500 |
机械 |
控制工程 |
专业型 |
全日制 |
44 |
085800 |
能源动力 |
动力工程 |
专业型 |
全日制 |
50 |
注:在调剂过程中,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可能会有微调,具体信息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二)复试时间安排
拟于5月中旬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5月20日后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6月中旬基本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除085500机械(02控制工程)按1.5:1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为275分外,其余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即为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国家线40分、单科不低于国家线10分,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学院将对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应积极组织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复试考生。
各专业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确认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各专业务必在复试前提前将复试考生名单报学院审核并经研究生院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资格审查
复试前,资格审查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操作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执行。
(四)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方式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不再安排现场笔试环节,专业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纳入远程视频面试中。
各专业在复试之前要充分了解考生远程视频复试的条件,并安排考生提前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的考生,各专业及时掌握信息并上报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相关具体方案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补充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接收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可以以快递方式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寄到学院。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各专业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详细记录。复试记录表最终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并签字确认后经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存档。
2.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笔试纳入面试中通过口头问答方式进行,按照参考书设置问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复试小组若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则应选拔组建具备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开展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交流能力;
④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参加培训、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视频光盘、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者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调剂工作
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学院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考生应符合学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
(1)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且数学科目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数一、数二、数三、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调剂时数学难度高的专业可向数学难度低的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逆向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学院欢迎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调剂。
(4)符合调剂条件的基础上,结合考生综合情况考虑,尤其鼓励具有项目工程经历、学科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专利授权等考生报名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精神,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志愿后,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为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各专业可根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在调剂复试期间,应强化考生服务,通过增设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6.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五、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及时将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录取)、评分记录等材料提交学院并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各专业应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地按照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详细认真地落实复试面试等相关环节的记录工作。如若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专业和学院应负责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监督工作
1.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巡视和督察,对违规违纪行为发挥监督执纪职能。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邮箱:zistwuzhenyu@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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