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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性、复合型专门人才,已为国家输送了近万名经济、法律和管理类毕业研究生。面向21世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与时俱时,开拓创新,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努力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人文社科类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1.法律硕士:75人
  2.公共管理硕士:75人
  3.会计硕士:75人

  二、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公共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3.会计硕士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及考试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链接),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考试时间:10月25日。详细要求见《准考证》。

  四、初试考试科目
  1.法律硕士:
  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2门,为全国联考。
  2.公共管理硕士:
  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2门,为全国联考。
  3.会计硕士:
  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共计2门,为全国联考。

  五、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1.法律硕士: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2.公共管理硕士: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3.会计硕士: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知识:《201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六、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1.法律硕士(链接)
  2.公共管理硕士(链接)
  3.会计硕士(链接)

  七、相关联系方式
  1.法律硕士:************
  2.公共管理硕士:************
  3.会计硕士:************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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