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湖北研招网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考研复试

中南财政大学法学院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的规定,法学院特制定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组织规则
  (一)复试工作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各专业导师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可以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导师组负责人为每一个复试小组指定一名小组组长,由小组组长主持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要求统一。
  (四)每个复试小组应当配备至少一名秘书。

  第二条 复试小组成员构成条件
  (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当由三名以上导师组成。特殊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也可参加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由博士学位的讲师。
  (二)复试小组人员应品行良好,没有违法记录。有妨碍公正录取行为者,一经发现,此后五年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小组成员无亲属参与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如有亲属参加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的,应主动回避复试工作,如果没有回避,一经发现,此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第三条 复试工作规则
  (一)复试应当严格按照公正的程序操作。
  (二)复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法学院各专业均按招生计划人数(2013年少数名族骨干生招生计划占用学院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进行复试。
  (三)复试老师不得随意离开复试场所。
  (四)复试小组秘书需认真作好复试记录。

  第四条 复试程序规则
  (一)导师组在复试前三天要确定复试试题和复试形式。复试内容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应按期准时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单独安排复试。
  (二)在复试正式开始前,由秘书向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介绍复试小组成员。考生对于复试小组成员的身份有质疑的,可向专业导师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导师组应就质疑做出明确答复。
  (三)介绍教师完毕后,学生根据抽签顺序,回答复试提问。回答问题方式(例如即问即答、或考生抽题后有3—5分钟准备时间等)由各专业组自行决定。
  (四)考生回答问题之后,复试小组人员可以就复试试题进行追问,也可以就其他专业问题提问,但不得询问与招生录取工作无关的问题。
  (五)考生回答完毕后退场,由复试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表现,即时、当场评分。
  (六)复试工作结束后,导师组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及其他书面材料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