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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大纲

  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
  241《二外法语》

  《二外法语》是为招收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定应试者对二外法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其评价标准是高等院校非法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法语课程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确保被录取者具有一定的法语能力,以利于择优选拔。
  《二外法语》考试大纲参照全国高校非法语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旨在制定统一的二外法语试卷,规范考试的各项指标,以科学地检验考生对二外法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程度。本考试是为考查考生的相关语言知识和理性思维能力而设立的,考试的结果为外语系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要求考生掌握法语基本词汇与语法,能够运用法语进行阅读和短文写作,并且具有一定的法汉互译能力。
  二、考试形式
  为了全面、有效地考核应试者二外法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确保考试的科学性,本考试采取采用笔试、闭卷形式,其中40%采用四择一的客观性命题,剩下的60%为填空、翻译题和作文题。
  三、考查内容
  本考试由法语语法单项选择、动词变位、阅读理解、法译汉、汉译法和命题作文这几大部分组成。
  (一)法语语法单项选择
  本部分不仅测量考生对用于法语语境中的语言要素的掌握程度,也考查考生对法语基本语法的掌握能力等。
  本部分提出20个问题,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从每题的4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每题1分,共20分。
  (二)法语动词填空
  本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用于法语语境中的动词时态的掌握程度,也考查考生对法语变位的掌握能力等。
  本部分有15个空,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对动词进行时态变位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三)阅读理解
  本部分用三篇文章来测试考生的法语阅读能力。
  问题分为单项选择及填空形式,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进行选择或填空。本部份占20分。
  (四)法译汉
  本部分用一篇法文文章来测试考生的法语阅读理解及翻译成中文的能力。本部份占15分。
  (五)汉译法
  本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单词、句型及中文翻译成法文的能力。本部份有5个句子,共15分。
  (六)作文
  要求考生根据题目要求,用法语撰写出1篇200字左右的文章,满分为15分。本部份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法语写作的能力。
  242《二外日语》
  《二外日语》是为招收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定应试者对二外日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其评价标准是高等院校非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日语课程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确保被录取者具有一定的日语能力,以利于择优选拔。
  《二外日语》考试大纲参照全国高校非日语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旨在制定统一的二外日语试卷,规范考试的各项指标,以便科学地检验考生对二外日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程度。本考试是为考查考生的相关语言知识和思维能力而设立的,考试的结果为外语系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应考学生应达到国际日语水平测试三级及以上水平,掌握日语基本词汇与语法,能够运用日语进行阅读和短文写作,并且具有一定的日汉互译能力。
  二、考试形式
  为了全面、有效地考核应试者二外日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确保考试的科学性,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为考查学生的真实水平,试卷以主观题为主要考试方式,约占60%,另外40%为四选一的的客观命题。
  三、考查内容
  本考试由日语基础知识运用、阅读理解、日汉互译和命题作文几大部分组成。
  (一)日语基础知识运用
  本部分包括日语词汇和日语语法运用两大内容。词汇考查形式为给日语汉字注读音假名、给假名注上相应汉字,各20个单词,每个单词0.5分共20分;语法运用部分为四选一的选择题25题,每题一分共25分。
  (二)阅读理解
  本部分用两篇文章来测试学生的日语阅读理解能力,后面针对文章理解设有10道四选一的选择题,每题1.5分共15分。
  (三)日汉互译。
  本部分用两篇日语文章考查学生对日语的理解能力和翻译成汉语的能力,占15分。汉译日部分共5个句子翻译,主要测试考生的单词、句型及中文翻译成日语的能力,要求单词书写规范、语法运用准确。共15分。
  (四)作文
  要求考生根据题目要求,用日语撰写出1篇300字符左右的文章,满分为10分。本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日语写作的能力。
  243二外德语
  《二外德语》是大学生常选的第二外语,随着中德关系不断地改善与发展,德语越来越受到学生的青睐。但是,如何迅速有效地提高德语这一"二外"的教学质量、改善课堂学习效果,也成为我们德语教师关注的热点。它是为招收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体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定应试者对二外德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其评价的标准时高等学校非德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德育课程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确保被录取者具体有一定的的与能力以利于择优选拔。
  《二外德语》考试大纲参照全国高校非德语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旨在制定统一的德语二外试卷,规范考试的各项指标,以科学地检验考生对二外德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程度。本考试是为考查考生的相关语言知识和理性思维能力而设立的,考试的结果为外国语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本考试属于选拔性考试,主要用来测试应试者对二外德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为了全面、有效地考核应试者二外德语的基础知识及语言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确保考试的科学性,本考试的35%采用四择一的客观性命题,40%为关于语法的各类型题目,剩下的25%为翻译和写作题。本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对应试者进行二外德语水平考试。
  三、考查范围
  本考试由德语基础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完形填空、中译德(或者德译中)和命题(非命题)作文这几个大部分组成,其中完形填空是作为阅读理解的一个部分而出题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根据上下文,准确理解德语语句和含义,并以汉语(或德语)予以正确表达的能力。
  (一)德语基础知识运用
  本部分不仅测量考生对于德语语境中的语言要素的掌握程度,也考查考生对德语语段特征的辨识能力等。而且还要求考生掌握语法基本词汇与语法。
  本部分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要求考生根据平时对德语的综合学习和知识的积累中从4个选择中选出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20题。第二部分还是要训练考生在对德语语法知识的掌握能力等。该部分是填空题,每题1分,共15题。
  (二)阅读理解
  本部分针对一篇约1000字左右的德语文章提出20个问题,要求考生根据文章的内容从而答出考生自己认为最佳选项,因为涉及到大量的语言、从句的组织和书写,因此本部分是针对考生对德语语法知识的掌握有一个更加深的层次。每题2分,共20题。
  (三)翻译文段
  要求考生能够掌握德语的基本词汇与语法,能够运用语法进行一定程度的德译中或者是中译德的能力。本部分每题3分,共5题。
  (四)作文
  要求考生根据题目要求,用德语写出一篇450-500字符的文章,满分为10分。
  244二外英语
  《二外英语》是为招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统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量日语专业学生本科阶段在二外英语词汇、语法结构、阅读能力、基础知识综合应用、写作和翻译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二外英语》考试大纲参照全国高校大学英语教学课程要求(四级)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查目标
  本测试旨在制定统一的二外英语试卷,规范测试的各项指标,以科学地检验考生的英语水平。本测试是为考查日语专业考生的二外英语能力而设立的,测试的结果为外语系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本测试属于选拔性考试。考试范围包括阅读、词汇、语法知识、翻译和写作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主要用来测试应试者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本测试内容是英语语言水平测试。重点测试考生英语的读、写、译的能力,考查学生运用英语获取并表达信息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形式
  为了有效地考核学生综合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既兼顾考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又考虑到考试的可行性,本考试采用多种试题形式,以保证考试的效度和信度。本测试主要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对应试者进行英语水平测试。
  三、考查范围
  (一)阅读理解
  1、测试要求:
  考生应能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体裁和一般话题的文字材料(生词总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对所读材料,考生应能:
  (1)掌握所读材料的主旨和大意;
  (2)了解说明主旨和大意的事实和细节;
  (3)既理解字面的意思,也能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
  (4)既理解个别句子的意义,也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2、测试形式:
  采用多项选择题,由数篇阅读材料组成。每篇材料后有选择题。学生应根据所读材料内容,从每题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
  3、测试目的:
  阅读理解部分测试学生通过阅读获取有关信息的能力,考核学生掌握相关阅读策略和技巧的程度。
  4、选材原则:
  体裁多样,包括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等等。题材广泛,包括社会、科技、文化、经济、日常知识、人物传记等。
  (二)完形填空
  1、测试要求:
  此部分试题考查学生对具体语境中的语言要素(包括词汇,表达方式和结构)的掌握程度,也考查考生对语段特征(如连贯性和一致性等)的辨识能力。考生应能根据所选文章的上下文和所具备的词汇、语法及篇章知识补全文章中的空缺。
  2、测试形式:
  在一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中留有空白,每个空白为一题,每题有四个选择项,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内容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填空的词项包括结构词和实义词。
  (三)词汇与结构
  1、测试要求:
  该题重点考查考生的词汇,短语和语法结构知识。考生应能够识别符合句子上下文的词汇,短语及正确的语法结构。
  2、测试形式:
  题目考查词和短语的用法或特定语法结构。要求考生从每题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部分的目的是测试学生运用词汇、短语及语法结构的能力。考试范围包括大学英语教学课程要求词汇表及语法结构表一级至四级的全部内容。
  (四)翻译
  1、测试要求:
  本题重点考查考生英汉互译的能力。考生应能对给定英文或中文单句进行翻译,译文要涵盖源文的全部信息,使用正确的词汇、短语及句子结构,并通顺流畅。
  2、测试形式:
  本部分为主观试题,分为英译汉考生需要将所给英文单句翻译成汉语译文应准确,通顺。
  (五)写作
  1、测试要求:
  能完成一般性写作任务;能描述个人经历、观感、情感和发生的事件等;能写常见的应用文;能就一般性话题或提纲在一定时间内写出约100个词的短文,内容基本完整,用词恰当,语义连贯;能掌握基本的写作技能。
  2、测试形式:
  本部分为主观试题,共一个作文题目。
  611政治学原理
  一、考试目标
  通过考试使学生掌握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政治学的基本框架和逻辑结构,具有一定的书面表达和初步从事本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所学政治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1.政治与政治学
  政治(政治的含义,政治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地位);政治学(政治学的含义和内容构成,政治学的历史发展,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2.政治关系
  利益与政治(利益的含义,利益关系,利益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含义,政治权力类型和政治权力关系,政治权力的作用);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含义,政治权利的内容和作用)
  3.政治行为
  政治统治(政治统治的含义,政治统治的基础和类型,政治统治的方式和作用);政治管理(政治管理的含义,政治管理的职能和类型,政治管理的方式和作用);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含义,政治参与的方式和条件,政治参与的作用和发展方向)
  4.政治体系
  国家(国家的含义,国家的形式,国家机构);政党(政党的含义,政党制度);政治社团(政治社团的含义,政治社团的类型,政治社团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5.政治文化
  政治心理(政治心理的含义,政治心理的形成基础和构成要素,政治心理的类型和作用);政治思想(政治思想的含义,政治思想的结构和类型,政治思想的发展和作用);政治社会化(政治社会化的含义,政治社会化的媒介和影响因素,政治社会化的类型和作用)
  6.政治发展
  政治革命(政治革命的含义,政治革命的类型和方略,政治革命的方式和作用);政治改革(政治改革的含义,政治改革的目标和方式,政治改革的条件和作用);政治民主(政治民主的含义,政治民主的类型,政治民主的发展途径和社会政治作用)
  6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考查目标
  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考试形式和试题结构
  (一)试卷总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题型
  1.基本概念:共5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2.简答题:共3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3.论述题:共3题,选答2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三、考试范围
  (马克思主义哲学:70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50分;科学社会主义:30分。)
  (一)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功能;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物质观;
  (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
  (四)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五)社会基本结构物、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六)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真理观、价值观;
  (七)劳动价值论;
  (八)剩余价值理论;
  (九)经济危机理论;
  (十)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十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十二)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的解放。
  613中国近现代史
  一、考试目标
  《中国近现代史》是为招收攻读《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置的考试科目,旨在考察考生是否具有攻读此一学位所应具备的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素质,是否具有通过相关学习后能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知识和理论科学地分析历史与现实问题的能力潜质。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总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三)题型结构主要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材料分析题、论述题等。具体要求与分值如下:
  1.名词解释
  (1)要求考生根据中国近现代史基本知识对所列名词题目进行具体解答。
  (2)共4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简答题
  (1)要求考生根据中国近现代史基本知识,运用分析、归纳等方法对所列题目进行一定理论解答。
  (2)共2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材料分析
  (1)要求考生根据中国近现代史基本知识,对所列材料进行合理科学的解读与分析,根据材料后的具体要求作出相应的回答。
  (2)共2题,每小题18分,共36分。
  4.论述题
  (1)要求考生根据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知识,应用基本理论和方法,对所列题目进行比较深入系统的理论阐述。
  (2)共2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三、考试内容
  本课程考试范围主要覆盖了1840--1949年历史时期内有关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理论、线索、事件和人物。
  1.从历史演化而言,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近代中国社会的开始(第一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两次鸦片战争时期的中国社会)
  (2)新社会结构的发生(清政府政治体制与政策的局部调整、洋务运动的展开、私营资本企业的产生、城乡社会的变化)
  (3)民族危机的加深(边疆危机与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
  (4)民族运动的递进(戊戌维新运动、义和团运动、列强侵华的新形势与爱国运动的高涨、共和革命的兴起)
  (5)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清政府谋求政治改革、民主革命运动与立宪运动、清政府的覆亡与中华民国建立)
  (6)社会与文化的新变化(社会阶层的新变动、城市化和社会风俗的变化、文化变革)
  (7)民初的政治与社会(袁世凯柄政下的民初政局、军阀派系政争与护法运动、社会动荡中的经济与教育发展)
  (8)社会转折的新取向(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文化运动)
  (9)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内政外交(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重建中外关系、教育、科研与文化的发展)
  (10)苏维埃革命的兴起与受挫(中国共产党开创农村革命根据地、根据地的政权建设、苏维埃革命的严重受挫与红军长征、左翼文化运动)
  (11)抗日战争(日本入侵抗日战争的准备、全国抗战的实现、抗战相持阶段的战局和政局、抗日战争的胜利)
  (12)历史的新转折(战后的政治局势、全面内战的演进、南京政府的败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2.从专题而论,主要包括下述诸方面内容:
  (1)西方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发动对中国的侵略,强迫中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近代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反侵略斗争的失败及其原因、民族意识的觉醒。
  (3)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不同阶级对国家出路探索的过程、结果、失败原因及其经验教训。
  (4)中国反动统治阶级与外国侵略势力相勾结,阻止中国社会进步。
  (5)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英勇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
  (6)资产阶级革命派振兴中华的伟大斗争。
  (7)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及成果。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伟大意义。
  (8)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理论。以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的提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结果,是对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
  (9)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方针政策,如全面抗战路线、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总方针、三三制政权建设、减租减息、新民主主义理论、整风运动等。
  (10)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政策的变化以及变化原因。
  (11)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各革命阶级及其代表人物、政治派别的思想主张及其活动。
  (12)三种建国方案,两个中国之命运。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政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意义、中国革命胜利的原因和经验。
  (13)近现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和科学文化成就。
  61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考试目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哲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之一。作为哲学各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其考试目的在于:第一,考察考生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方面的知识状况;第二,考察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专业素质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一)哲学的对象、特点、性质和功能;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派别;哲学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规律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及其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时代
  (三)实践的本质与特点;实践在人与世界关系中的基础地位;实践的形式、结构和过程;实践活动的基本矛盾及其克服途径
  (四)物质概念;物质的存在方式;意识的本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五)辩证法的演变及其变革;唯物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与批判本质;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六)实践与人类社会的产生;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社会交往与社会有机系统;社会有机系统的基本结构;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历史的规律性与人的自觉能动性;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七)文化的本质和特点;文化的分类和一般结构;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八)科学的一般特征和社会作用;科学发展的社会条件;当代科技革命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
  (九)认识的本质、结构和基础;认识的辩证过程;认识活动与思维方法;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标准
  (十)价值的本质、基本特性和形态;价值评价的实质、结构和标准;价值评价的合理性;价值观的形成与选择
  (十一)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自由、人的发展
  615社会学原理
  一、考试目标
  1.考察学生对社会学的学科性质、理论流派及代表人物思想、主要范畴的了解程度。
  2.考察学生运用社会学理论把握和分析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一)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1.社会学研究社会的视角(包括与其它学科视角的区别)
  2.社会学学科的基本问题
  3.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要求:(1)对社会学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研究视角有正确认识;(2)能精准把握基本概念。
  (二)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4.功能理论、结构理论、结构-功能理论、冲突理论(相关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思想)
  5.互动理论、交换理论(相关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思想)
  要求:能够围绕"秩序"/"行动-结构"的关系这条主线,理解和掌握社会学的主要理论,并做到:
  (1)了解各个理论的发展脉络;
  (2)了解各个理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同一理论内部主要阵营的异同;
  (3)了解各个理论流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迪尔凯姆、韦伯、齐美尔、帕森斯、达伦多夫、科塞、米尔斯、米德、霍曼斯、布劳等)
  (三)社会学的主要范畴
  6.社会化、群体、组织、社区、阶层、制度、文化、社会控制
  7.社会行为、互动、地位与角色、集体行为
  社会流动、社会变迁、失范与越轨、社会问题、社会发展
  要求:(1)能精准把握概念;(2)了解与范畴相关的中层理论;
  (四)社会学知识应用
  8.社会、城市、乡村、单位制、城乡二元结构
  9.社会关系、社会公平、社会秩序、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建设、和谐社会
  要求:能用社会学理论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616法学基础
  (法理学部分)
  一、考试要求
  法学综合课是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接受法学基础测试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所有的考生对法理学、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部分
  1、法学的性质、体系与历史
  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法学体系的概念和构成、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法学的基本范畴、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流派。
  2、法的概念与体系
  法的定义、法的基本特征、法的现象与本质、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的效力、法律体系的概念、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3、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法律全球化的基本理论。
  4、法的作用、法治与法治理念
  法的作用与局限性、法治的基本内涵、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5、法的制定与实施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立法原则、立法程序、司法原则、当代中国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状况、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法律职业的资格和伦理。
  6、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权力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化、权利的涵义、权利的分类、权利行使的原则、权力的涵义、权力制约的理论、义务的涵义、义务的分类和设定。
  7、法与民主、人权、和谐社会
  民主的涵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民主的实现方式、人权的涵义、自然权利与天赋人权、中西方关于人权问题的争论、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和保障。
  (宪法学部分)
  一、考试要求
  《法学基础课》是对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的入学考试。要求
  考生掌握法理学、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能够运用于相关问题的分析理解,增强对法学学科相关知识与理论的综合性把握与运用。
  二、考试内容
  (二)宪法学
  1、宪法的基本理论
  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宪法的概念、本质、结构、基本原则、监督保障以及宪法的产生等内容;能够分析宪法的基本作用;了解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其内容所具有的特殊性;理解宪法与民主、宪法与法治、宪法与人权的关系;对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能结合我国实际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思考我国宪法解释制度与监督制度的完善措施。
  2、国家的基本制度
  掌握我国宪法确立的的基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家权力分配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熟悉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及运行状况;理解我国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
  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论与内容,包括公民的内涵,公民与人民、国民、国籍的联系与区别,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权利、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知晓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演进过程,特别是要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与保障制度,公民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宪法救济制度。
  4、国家机构
  掌握国家机构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包括国家机构的内涵、特征;我国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理解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特别是理解我国的国家权力制约与西方国家权力制约的不同之处,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关系,以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等问题。
  617基础英语
  《基础英语》是"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入学初试科目,旨在科学、公平、有效地评价考生的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基础英语考试大纲》依据《高校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目标
  本测试旨在制定统一英语试卷,规范测试的各项指标,以科学地评价考生的英语水平。本科目属于选拔性质的水平测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其结果将作为外语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试形式
  为了有效地评价学生综合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既兼顾考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又考虑到考试的可行性。本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多种试题型的英语水平测试。
  三、考查范围
  本考试内容是英语语言水平测试。重点测试考生英语的阅读理解、词汇与结构和修辞运用能力,用英语获取并表达信息的综合能力。
  (一)阅读理解
  1、考试要求:
  该考项要求考生应能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体裁和一般话题的文字材料(生词总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阅读速度不低于320词/分钟。对所读材料,考生应能:
  (1)掌握所读材料的主旨和大意;
  (2)了解说明主旨和大意的事实和细节;
  (3)既理解字面的意思,也能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
  (4)既理解个别句子的意义,也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2、考试形式:
  采用多项选择题,由数篇阅读材料组成。阅读材料约含2500个单词。每篇材料后有若干道多项选择题。学生应根据所读材料内容,从每题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
  (二)完形填空
  1、考试要求:
  该考项考查学生对具体语境中的语言要素(包括词汇,表达方式和结构)的掌握程度,也考查考生对语段特征(如连贯性和一致性等)的辨识能力。考生应能根据所选文章的上下文和所具备的词汇、语法及篇章知识补全文章中的空缺。
  2、考试形式:
  在难度适中的短文(约250词)中留有15或30个空白,每个空白为一题,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内容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填空的词项包括结构词和实义词。
  (三)词汇与结构
  1、考试要求:
  该考项重点考查考生的词汇,短语和语法结构知识。考生应能够识别符合句子上下文的词汇,短语及正确的语法结构。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10,000-12,000个认知词汇及5,000-6,000个最常用搭配。
  2、考试形式:
  题目考查词和短语的用法或特定语法结构。要求考生从每题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部分的目的是测试学生运用词汇、短语及语法结构的能力。
  (四)修辞
  1、考试要求:
  该考项重点考查考生熟练英语修辞的基本规律和技巧手段,常见辞格的概念和用法。
  2、考试形式:
  简答题要求对常见辞格的概念进行简明扼要的回答,回答应不少于30个英文词。分析题要求考生对所给段落进行修辞技巧或手段的分析评论,回答应不少于50个英文词。
  (五)、考试题型构成分布表:
  考项时间(分钟)题型题数计分
  阅读60选择题(客观题)30小题60
  完形填空20选择题(客观题)15-30小题15
  词汇与结构40选择题(客观题)70小题35
  校对与改错20选择、更正(客观题)15小题15
  修辞20简答、分析(主观题)5-10个小题10
  人文知识常识
  20选择题(客观题)15
  180150
  618基础日语
  《基础日语》是为招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合理并有效地考察应试者的日语综合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日语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优秀毕业生应该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
  《基础日语》考试大纲参照全国高校日语专业教学大纲八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目标
  本大纲旨在制定统一的《基础日语》试卷,规范该该考试的各项指标。本考试是为科学、合理地测试应试者的日语综合应用能力而设立,其考试结果为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本考试属于常规模式参照性选拔考试。主要检验考生文字、词汇、阅读理解、文章分析等方面的日语基础水平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命题方式,同时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
  三、考查范围
  1.文字词汇((包括日文汉字的读法、写法、词汇解释、填空)20%:要求能熟练掌握日语专业水平考试八级所要求的词汇并加以灵活运用。
  2.日语语法26%:要求具有扎实的日语语法基础,能辨别容易混淆的语法知识点,对日语语法中的基本概念和术语有准确的认识和理解。
  3.阅读理解27%:要求能阅读日语书刊报纸上的日语文章以及日本小说、随笔等文学作品。既能辨别出文中的事实与细节,又能概括出全文主旨。
  4.文章分析27%:要求能把握文章中的关键词和中心思想,分析文章的篇章结构、语言技巧及写作目的,并就此写出自己的评价。
  5.题型构成
  本试卷命题由日语文字词汇、语法、阅读理解和文章分析四大部分构成,文字词汇、语法、阅读理解部分考题形式为多项选择题,文章分析部分为多项选择题和简答题,测试时间为180分钟。题型参照下表:
  《基础日语》测试题型构成说明
  分类题型题数计分
  文字、词汇选择题3030
  语法选择题4040
  阅读理解选择题2040
  文章分析选择题和简答题2040
  合计110150
  619新闻传播学基础
  一、考试目标
  《新闻传播学基础》考试是为招收新闻学、传播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新闻学、传播学硕士学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理论、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考试目标要求考生:
  1、全面掌握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基本概念与主要理论,以及新闻传播业的发展及其规律;
  2、具有一定的运用新闻学与传播学理论分析评判当前新闻传播现状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及考试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10题,每小题5分,共计50分
  简答题4题,每小题10分,共计40分
  论述题2题,每小题30分,共计60分
  三、考试内容
  (一)新闻学基础
  1、新闻学及新闻理论的意义
  2、新闻活动的历史与新闻活动的渠道
  3、新闻的基本特点、新闻定义、新闻本源、新闻要素、新闻类别
  4、新闻与信息
  5、新闻与宣传
  6、新闻与舆论
  7、新闻媒体的产生
  8、新闻传媒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9、新闻媒体的性质
  10、新闻媒体的功能与效果
  11、新闻媒体的受众
  12、新闻学的主导性理论
  13、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
  14、中国新闻媒体的工作原则
  15、新闻选择
  16、传媒业的管理和经营
  17、新技术与新媒体
  (二)传播学基础
  1、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问题
  2、人类传播活动的历史与发展
  3、人类传播的符号与意义
  4、人类传播的过程与系统结构
  5、人内传播与人际传播的过程和特点
  6、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的过程及传播机制
  7、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与社会功能、产生与发展过程、社会影响
  8、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
  9、传播媒介的性质与作用
  10、大众传播的受众
  11、传播效果的研究领域、历史发展与制约因素
  12、大众传播的宏观社会效果(议程设置功能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培养理论、知沟理论)
  13、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
  14、传播学研究史和主要学派
  15、传播学研究方法(抽样调查法、内容分析法与控制实验法)
  620人口统计学
  第一部分考试目标
  人口统计学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人口调查、人口指标统计、人口统计规律,人口预测等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理解人口统计的原因和发展历史。
  (2)正确理解和掌握人口统计的静态和动态指标。
  (3)正确理解和掌握人口生育统计的指标和方法。
  (4)掌握人口再生产的原理和模型方法。
  (5)正确理解和掌握人口预测的原理和方法
  (6)能综合运用人口统计学来解决实际中人口调查和统计中实际问题。
  第二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第三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
  一、人口统计学的形成发展
  (一)人口统计学的主要流派
  (二)人口统计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二、人口调查概论
  (一)人口调查概念与分类
  (二)人口普查
  (三)人口抽样调查
  (四)人口统计资料的整理
  三、人口静态统计
  (一)人口规模统计
  (二)人口性别统计
  (三)人口年龄统计
  (四)人口社会统计
  (五)人口经济社会统计
  (六)人口空间分布统计
  四、人口动态统计
  (一)出生统计
  (二)死亡统计
  (三)人口迁移和流动统计
  (四)人口增长统计
  五、人口生育统计
  (一)一般生育率统计
  (二)总和生育率统计
  (三)标准化生育率统计
  六、人口再生产
  (一)队列分析
  (二)生命表函数
  (三)生命表编制及其应用
  七、人口预测
  (一)人口预测基本原理
  (二)人口预测基本模型
  (三)分年龄人口数移算
  (四)出生人口预测
  八、综合运用人口统计学来解决实际人口统计中出现的问题
  621公共管理基础综合
  一、考试目的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考试时为招收学术型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的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学术型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沿革;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试卷满分150分,其中《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各占50%。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公共管理学》
  1.公共管理的内涵,公共管理学与管理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的区别联系,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理论创新;
  2.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从行政学理论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3.公共管理的客体,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公共物品的供给及供给方式;
  4.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共管理的职能方式,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变;公共管理职能的多种实现形式,公共管理职能市场化与社会化;
  5.公共管理的主体,公共组织的类型与作用,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中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管理;
  6.公共组织的类型与结构,公共组织的管理体制。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及其地位和作用;
  7.公共组织的领导和领导者,公共组织的领导方式;公共人力资源的分类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传统人事行政管理的区别;
  8.公共政策的特征与分类,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公共政策的监控。
  9.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涵义,政府绩效评估。
  10.应急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及其分类,应急管理的机构与运行。
  (二)《管理学》
  总论:
  1.管理活动与管理理论。管理、精益思想、业务流程再造、核心能力的概念;管理者的角色;外国早期管理思想;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法约尔的经营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人际关系学说的主要内容;学习型组织。
  2.管理伦理。有关伦理的几种观点、伦理管理的特征和影响伦理的因素、改善伦理行为的途径、伦理行为的具体体现、道德与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利润取向的关系。
  3.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原理的特征、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效益原理、伦理原理。
  4.管理的基本方法。管理的方法论、管理的法律方法、管理的行政方法、管理的经济方法、管理的教育方法、管理的技术方法、西安杨森的人性化管理、管理前提与本质。
  5.组织文化。组织文化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组织文化的基本要素、组织文化的功能、塑造组织文化的主要途径。
  6.管理信息。信息、、信息系统、其他信息技术。
  7.全球化管理。国际化经营的概念、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影响因素。
  决策与计划:
  1.决策与决策方法。决策的含义、决策的原则决策过程、决策的影响因素、经营单位组合分析法不确定性决策方法、风险型决策方法。
  2.计划与计划工作。概念:计划、长期计划、短期计划、战术性计划、指导性计划;计划与决策的关系;计划的性质、计划编制过程。
  3.战略性计划与计划实施。概念:战略性计划、核心价值观、核心目标、企业核心能力;战略环境分析的内容;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过程;滚动计划法。
  组织:
  1.组织设计。概念:组织、组织结构、管理幅度、集权、分权、授权;组织设计的原则、任务、工作、环境影响和战略影响;组织部门化的基本原则;职能部门化的优缺点;产品或服务部门化的优缺点;矩阵型结构的优缺点;管理幅度设计的影响因素;组织层级化设计中的集权与分权;授权的原则。
  2.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外部招聘、内部提升、绩效评估;人力资源计划的过程;人力资源计划编制的原则;管理人员外部招聘和内部提升的优缺点;员工招聘的程序与方法;管理人员培训的方法;绩效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3.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概念:组织变革、组织冲突、组织文化;组织变革的动因、目标、程序、阻力及对策;组织冲突的影响和组织冲突的避免;组织文化的结构及内容;组织文化的塑造途径。
  领导
  1.领导概论。领导的概念、领导权力的来源、菲德勒权变理论、路径--目标理论、领导生命周期理论。
  2.激励。概念:激励、保健因素、激励因素、正强化、负强化;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双因素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期望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公平理论及其对管理的启示;强化理论及其对管理的启示;薪酬管理。
  3.沟通。沟通的概念、过程、有效沟通的障碍、有效沟通的实现、组织冲突的原因、冲突的管理。
  控制
  1.控制与控制过程。概念:前馈控制、同期控制、反馈控制;控制过程;有效控制。
  2.控制方法。标杆控制;平衡积分卡控制。
  创新
  1.管理的创新职能。创新与维持的关系、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创新活动的过程、创新管理的技能。
  2.企业技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的内容、技术创新的来源、产品竞争战略。
  3.企业组织创新。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企业制度的不同类型;企业层级结构创新;企业文化创新。
  622历史学专业基础
  一、考试目标
  《历史学专业基础》是为招收攻读《中国近现代史》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设置的考试科目,旨在考察考生是否具有攻读此一学位所应具备的相关专业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是否具有通过有计划的培养后能初步运用所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知识与理论分析历史或现实问题的能力之潜在素养。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总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三)题型结构主要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具体要求与分值如下:
  1.名词解释:
  (1)要求考生根据历史学基本知识对所列名词进行解答,内容要体现出该名词所涉及的时空范围及历史脉络等。
  (2)共10题,每小题6分,共60分。
  2.简答题:
  (1)要求考生根据历史学基本知识对所列题目进行解答,内容要简洁明了,要点突出,层次清晰。
  (2)共6题,每小题15分,共90分。
  3.论述题:
  (1)要求考生根据历史学的基本知识对所列题目进行解答,内容要体现出一定归纳分析能力、理论概括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2)共3题,每小题30分,共90分。
  4.材料分析:
  (1)要求考生根据历史学的基本知识对所列题目进行解答,内容要紧扣所给材料,理论联系实际,最终体现出史学经世的取向。
  (2)共2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三、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范围主要覆盖了有关世界史和中国史上人物、事件、脉络及相关理论等。
  (一)世界史部分(60分)
  1.农业革命与新石器时代;
  2.古代西亚诸文明;
  3.古代埃及文明;
  4.古代印度文明;
  5.古代希腊文明;
  6.古代罗马文明;
  7.基督教的兴起与发展;
  8.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9.伊斯兰文明的兴起与阿拉伯帝国;
  10.欧洲基督教文明;
  11.中世纪东欧与亚洲的历史;
  12.古代美洲文明;
  13.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
  14.资本主义的确立与发展;
  15.19世纪的国际工人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
  16.19世纪的亚非拉民族主义运动;
  17.近代欧洲国际关系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18.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19.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20.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格局;
  21.第二次世界大战;
  2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格局;
  2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
  2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与东欧。
  (二)中国古代史部分(1840年以前)(90分)
  1.中国远古时代的人类及其传说;
  2.夏朝的巩固和发展;
  3.商族的起源与盘庚迁殷;
  4.武王伐纣与西周封建制度的形成;
  5.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衰变与"百家争鸣";
  6.商鞅变法与秦始皇统一六国;
  7.秦帝国的建立及覆灭;
  8.汉承秦制与"文景之治";
  9.汉武帝的霸业与董仲舒的"独尊儒术";
  10.王莽篡汉与刘歆"改制";
  11.东汉士族门第之兴与党锢之狱;
  12."孟德三令"与三国鼎立的形成;
  13.西晋的短暂统一及晋室南渡;
  14.东晋的门阀政治与寒人的兴起;
  15.孝文迁都与胡人汉化;
  16.隋朝的统一及其影响;
  17.唐太宗与"贞观之治";
  18.武周代唐与"开元盛世";
  19.安史之乱与藩镇割据;
  20.两税法与唐朝后期的经济;
  21.辽宋夏金的对峙与嬗递;
  22.王安石变法与汴洛党争;
  23.程朱陆王与宋明理学;
  24.元帝国的行省制度与民族政策;
  25.元帝国的政局演变与统治失序;
  26.朱元璋的统治及其历史影响;
  27.靖难之变与明都北迁;
  28.明朝中后期阉势与阁权的嬗递;
  29.清承明制与中央集权政治的进一步完善;
  30.满汉族群政治与"康乾盛世"的形成;
  31.嘉道世运与近代前期中国士人的"自改革"认识。
  (三)中国近现代史部分(1840-1992年)(150分)
  1.两次鸦片战争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2.太平天国运动及其对近代中国的影响;
  3.民族危机的加深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展开(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维新运动、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之役、清末新政等)
  4.孙中山与辛亥革命;
  5.康有为、梁启超与清末立宪运动;
  6.袁世凯与清末民初的政局演变;
  7.五四新文化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转播;
  8.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与中国革命新局面的展开;
  9.国民党改组与北伐战争的推进;
  10.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建设;
  11.苏维埃革命与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
  12.张学良与西安事变;
  13.国共党争与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
  14.抗战前后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
  15.第三势力的形成及其对战后中国政局的影响;
  16.战后国内外政治形势与重庆谈判;
  17.政治协商会议与内战爆发;
  18.战后中共的举措与解放战争的胜利;
  19.国民党的腐败与蒋介石败退大陆;
  20.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21.新中国的巩固与经济建设;
  22.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23.整风与反右运动;
  24.大跃进运动与文化大革命的起源;
  25.文化大革命的的历程;
  80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考查目标
  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并以之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
  简释题5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简答题4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论述题2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三、考试范围
  1、马克思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
  2、马克思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
  3、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4、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5、社会主义本质理论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7、社会主义改革理论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理论
  9、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0、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
  80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一、考查目标
  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硕士学位的基本素质和理论基础,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能够运用这些基本原理分析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3.试卷总分:150分。
  4.题型:
  基本概念:共5题,每题8分,共40分。
  简答题:共4题,每题15分,共60分。
  论述题:从所给3题中任选2题,每题25分,共50分。
  三、考试范围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和历史进程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
  3.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4.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5.社会主义本质理论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7.社会主义改革和对外开放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
  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10.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1.中国的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803西方哲学史
  一、考试目标
  《西方哲学史》考试是为招收攻读哲学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的结果为哲学系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合理地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攻读上述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理论基础和培养潜质。要求考生比较全面、深入地掌握费尔巴哈之前的西方哲学的基本概念、主要方法、经典理论和主要理论流派的发展脉络,具有一定的概括归纳、抽象思维的能力和分析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方式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闭卷、笔试。
  (三)题型结构与分值
  名词解释(40分);简答题(60分);3、论述题(50分)。
  三、考试内容
  (一)古希腊罗马哲学
  1.米利都学派
  2.毕达哥拉斯学派
  3.赫拉克利特
  4.爱利亚学派
  5.智者学派
  6.原子论者
  7.苏格拉底
  8.柏拉图
  9.亚里士多德
  10.伊壁鸠鲁
  (二)中世纪哲学
  1.奥古斯丁
  2.托马斯o阿奎那
  3.实在论与唯名论
  (三)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
  1.培根
  2.霍布斯
  3.贝克莱
  4.洛克
  5.休谟
  6.笛卡尔
  7.莱布尼茨
  8.斯宾诺莎
  (四)18世纪法国哲学
  1.拉美特利
  2.爱尔维修
  3.卢梭
  (五)德国古典哲学
  1.康德
  2.费希特
  3.谢林
  4.黑格尔
  804社会学研究方法
  一、考试目标
  社会学研究方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式与基本方法,同时注意对实践性内容和基本统计分析方法的考察。要求:
  1、掌握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基础知识;
  2、熟悉社会调查的主要环节,具备研究设计、资料收集和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能进行基本的社会统计分析。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一)基础知识
  1、社会研究的基本概念(理论构成、方法论、文献回顾、伦理问题)
  2、社会研究的基本原理(定性和定量研究取向、定性研究设计、定量研究设计)
  3、社会研究的方式(定性与定量测量、定性与定量抽样)
  4、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实验研究、调查研究、非反应研究与二次分析、实地研究、历史比较研究)
  要求:(1)熟练掌握并理解社会学研究方法中的基本概念
  (2)能够区分和把握定性和定量研究在方法论上的不同取向
  (二)社会调查主要环节
  5、选题(标准、途径和方法)
  6、调查设计(研究设计、调查目的、分析单位、时间框架和具体方案)
  7、抽样(抽样的意义与作用、概率抽样、非概率抽样)
  8、测量(变量的概念化和操作化、测量的概念与层次、信度与效度、)
  9、问卷设计(问卷的概念与结构、设计的原则和步骤、提问方式等)
  10、资料收集(收集方法的类型与特点、自填问卷法、结构访问法)
  11、资料处理与分析(原始资料的审核、编码和录入、数据清理等)
  12、撰写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类型、撰写步骤、报告结构等)
  要求:(1)熟悉社会调查的各个环节和思路
  (2)能够熟练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开展独立的研究
  (三)社会统计分析
  13、单变量分析(频数分布、集中趋势测量、变异的测量)
  14、双变量分析(交互分类表、相关测量)
  15、推论统计(目的、统计显著、显著性水平、第一类错误与第二类错误)
  要求:熟练掌握初等统计的重要公式,能够对数据进行描述和分析
  805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为选拔优秀本科生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考试科学,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本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标
  经济学考试由微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部分组成,考试内容覆盖了微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的主要部分。
  考试目的在于测试申请攻读我校经济学硕士学位的本科生对微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应用这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各种经济现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反映他们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和研究的能力。
  通过初试考试的考生要达到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要求,以保证被录取之后能够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
  二、考试范围
  (一)微观经济学部分
  1.供给和需求的基本原理:(1)均衡价格的概念、形成及变动;(2)弹性的概念、公式及弹性理论的应用;(3)政府价格政策对市场供求的影响。
  2.消费者行为理论:(1)效用、边际效用及边际效用递减规律;(2)消费者均衡的决定;(3)消费者剩余;(4)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5)收入变化对消费需求的影响及恩格尔曲线;(6)价格变化对消费需求的影响及需求曲线的推导;(7)吉芬难题;(8)商品的边际替代率。
  3.生产者行为理论:(1)一种可变要素的投入与产量的关系、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区域的确定;(2)生产的三阶段;(3)生产者均衡的决定;(4)边际报酬递减规律;(5)边际技术替代率
  4.成本理论:(1)各种短期成本之间的关系;(2)机会成本、沉没成本、社会成本;(3)长期成本与短期成本之间的关系
  5.完全竞争市场:(1)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2)完全竞争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3)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4)厂商决定产量的原则;(5)生产者剩余与经济租金;(6)完全竞争市场与资源配置;(7)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
  6.非完全竞争市场:(1)完全垄断的市场特点及其形成的原因;(2)垄断势力指数与垄断厂商定价法则;(3)价格歧视;(4)垄断的社会成本;(5)垄断竞争与经济效率;(6)完全垄断市场与资源配置效率;(7)不同市场组织的经济效率。
  7.博弈论:(1)博弈论的基本概念;(2)囚犯困境;(3)占优策略均衡;(4)纳什均衡;(5)非合作博弈的发展。
  8.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价格的决定:(1)引致需求;(2)基尼系数;(3)诺伦兹曲线;(4)边际收益产量;(5)欧拉定理
  9.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1)一般均衡与局部均衡;(2)经济效率的判断标准;(3)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4)生产可能性曲线;(5)契约曲线;(6)边际转换率。
  10.信息经济学:(1)不完全信息和激励机制设计;(2)信息不完全条件下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特定的政策或制度安排说明它们与不完全信息之间的关系;(3)败德行为与逆向选择;激励机制设计。
  11.外部性与公共产品:(1)外部性的机理与解决思路、公共产品的供求问题以及相应的决策规则;(2)外部性、产权与科斯定理等有关理论;分析公共产品最优数量的决定;(3)外部性与非帕累托最优配置、资源配置效率的改进方法;(4)非帕累托最优配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最优数量的决定。
  (二)政治经济学部分
  1.政治经济学概述:(1)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及其发展;(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
  2.商品与货币:(1)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2)商品;(3)货币;(4)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3.剩余价值的生产:(1)货币转化为资本;(2)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3)资本主义工资。
  4.资本积累:(1)社会再生产;(2)资本积累;(3)资本原始积累。
  5.资本的流通过程:(1)单个资本的循环;(2)单个资本的周转;(3)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4)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6.资本主义分配:(1)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2)商业资本与商业利润(3)借贷资本和利息(4)资本主义地租。
  三、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及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分值比例为:微观经济学60%、政治经济学40%。
  806经济学(宏、微观)
  一、考试性质
  经济学(宏、微观)是全国财政学和税收学学术硕士入学初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全校应用经济学所有专业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二、考试目标
  该大纲旨在为选拔财政学和税收学学术硕士研究生而设置,要求考生对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思想具有较好的理解程度,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宏微观经济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应用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
  (三)试卷的结构与题型
  原则上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学各占50%,题型为名词解释、辨析与简答、作图与推导、计算、论述、材料分析等。
  四、考试内容
  (微观部分)
  第一章西方经济学概论
  一、西方经济学说的历史与发展
  二、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方法
  第二章需求与供给
  一、需求、需求函数、需求定理
  二、供给、供给函数、供给定理
  三、均衡、均衡价格、供求曲线变动
  四、内生变量、外生变量及其分析
  五、弹性及影响因素
  六、价格限制分析
  七、蛛网模型
  第三章效用论
  一、效用理论、消费者剩余及均衡分析
  二、偏好、无差异曲线与边际替代率
  三、预算线
  四、消费者均衡分析
  五、价格变化和收入变化对均衡影响
  五、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六、不确定性、期望效用与风险
  第四章生产论
  一、厂商的概念及目标
  二、生产函数及形式
  三、一种可变要素生产函数
  四、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含义与关系
  五、边际报酬递减规律
  六、短期生产三个阶段
  七、两种可变要素的生产函数
  八、等产量曲线
  九、边际技术替代率
  十、等成本线
  十一、最优生产要素组合
  十二、规模报酬
  第五章成本论
  一、各种成本的概念、相互关系
  二、各种短期成本曲线随产量变化的关系
  三、各种短期成本曲线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各种长期成本曲线随产量变化的关系
  五、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相互关系
  六、规模经济、内在经济与内在不经济、外在经济与外在不经济的含义
  七、最优产出率与最优规模
  第六章完全竞争市场
  一、厂商与市场类型的含义与特征
  二、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
  三、完全竞争市场的收益曲线
  四、厂商实现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的条件
  五、完全竞争市场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与长期供给曲线
  六、生产者剩余
  第七章不完全竞争市场
  一、垄断的特点和成因
  二、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与收益曲线
  三、垄断厂商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
  四、垄断厂商的供给曲线与价格歧视
  五、垄断竞争市场的条件
  六、垄断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
  七、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
  八、寡头垄断市场的概念与特征
  九、古诺模型与斯威齐模型
  十、博弈论初步知识
  第八章要素价格决定的需求方面
  一、生产要素及其报酬
  二、引致需求
  三、完全竞争厂商与卖方垄断厂商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
  四、完全竞争厂商与卖方垄断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
  五、厂商需求曲线与市场需求曲线
  六、买方垄断情况下生产要素的价格与数量决定
  第九章要素价格决定的供给方面
  一、要素供给、原则与无差异分析
  二、劳动供给曲线、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工资率决定
  三、歧视经济学
  四、土地供给曲线与地租决定
  五、资本、资本供给与利息决定
  六、欧拉定理
  七、洛伦兹曲线与基尼系数
  八、贫困分析
  第十章一般均衡论和福利经济学
  一、一般均衡及实现过程
  二、经济效率与判断标准
  三、埃奇渥斯盒状图
  四、交换、生产的帕累托最优条件
  五、完全竞争与帕累托最优
  六、社会福利函数、不可能性定理与均衡多样性
  七、效率和公平
  第十一章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一、垄断与低效率
  二、寻租理论
  三、政府管制
  四、外部影响与解决方法
  五、科斯定理
  六、排他性与竞争性
  七、公共物品与公共资源
  八、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
  九、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十、委托代理问题
  (宏观部分)
  第十二章国民收入核算
  一:宏观经济学的概念、研究对象与特点
  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
  三: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四: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五:GDP、GNP、DPI的概念
  六:名义GDP、实际GDP、GDP平减指数(GDPdeflator)
  七:生产法与收入法核算GDP
  八:收入循环模型
  第十三章简单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一:均衡产出
  二:消费函数
  三:两部门与三部门中国民收入的决定
  四:乘数理论
  第十四章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
  一:投资的决定
  二:利率的决定
  三:IS-LM分析
  四: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第十五章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一:财政政策的影响和效果
  二:货币政策的影响和效果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第十六章宏观经济政策实践
  一:经济政策目标
  二:财政政策工具
  三:功能财政、赤字与公债
  四:充分就业与就业预算
  五:货币政策工具
  六:存款创造、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
  七:西方的宏观经济政策实践
  八:证券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
  九:期货与期权市场
  十:现值、投资收益与风险
  第十七章AS-AD模型
  一:衰退与萧条
  二:AD曲线
  三:AS曲线
  四:AS-AD模型对现实的解释
  第十八章失业和通货膨胀
  一:失业、周期性失业与自然失业率
  二:奥肯定律与牺牲率sacrificeratio
  三:最低工资与效率工资
  四:通货膨胀的概念、度量与分类
  五:通货膨胀的成因、影响与治理
  六: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与生产者价格指数PPI
  七:费雪效应FisherEffect
  八:菲利普斯曲线
  第十九章国际经济学
  一:比较优势理论与绝对优势理论
  二:Heckscher-Ohlin理论
  三:金本位制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
  五:外汇市场干预
  第二十章国际经济学
  一:汇率、标价与汇率制度
  二:实际汇率与均衡汇率
  三:购买力平价理论
  四:国际收支平衡表
  五:开放经济下的财政与货币政策
  第二十一章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
  一:增长核算方程与新古典增长理论
  二:生产率的作用与决定因素
  三:经济增长政策
  四:收益递减(diminishingreturns)
  五、追赶效应(catch-upeffect)
  六:经济周期含义与特征
  七:实际经济周期(RBC)理论
  807管理学
  一、考试目标
  管理学是管理学科各专业必开的一门学科基础课,它为各管理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基本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因此管理学课程的考查目标,是检验考生对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在管理的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讲,通过考查要达到以下目标:
  1、考生能够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一般原理;
  2、考生能较好地了解管理的新理论和新方法;
  3、考生能较全面地掌握管理的定性和定量方法;
  4、考生能将理论用于实践,联系实际分析问题;
  5、考生能根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案例分析,有较熟练的案例分析能力。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管理学》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管理学基本原理,包括:管理导论(管理的产生、发展与对象;管理的性质、职能与方法、管理者和管理环境、管理学的发展中历史及特征);决策(决策及其分类、决策过程、决策的基本方法);计划(计划的特点、目的、种类、计划工作流程、目标管理与滚动计划法、计划的定量方法);组织(组织设计、管理组织形式、组织工作过程和组织文化);领导(领导的性质和作用、领导理论与风格、领导艺术与领导班子建设);激励与沟通(激励原理与激励理论、激励原则与激励方法、沟通概念与类别、有效沟通);控制(控制系统、控制的种类、控制程序与要点、控制的基本方法)。
  第二部分为专业管理,包括:战略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营销管理、运作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808法理学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知识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熟悉当代中国的民主法治理论和实践。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概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在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地位。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体系。
  3、近现代西方法学的主要流派: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历史法学与后现代法学。
  (二)法的本体论
  1、法的定义、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
  2、法的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的要素的理论及其在法律实务中的适用。
  3、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分类的意义。
  4、法律体系、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5、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化、权利、权力、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根源、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实效、法的溯及力。
  7、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三)法的运行论
  1、法的制定、立法权、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状况。
  2、执法及其基本原则、司法及其基本原则、当代中国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状况。
  3、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内容和意义。
  4、守法的基本理论、普法教育与法律信仰、当代中国守法的基本状况。
  5、法律监督的基本理论、当代反腐与权力制约的必要性、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及其基本状况。
  6、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归结的原则。
  7、法律职业、法律职业的资格和伦理。
  (四)法律方法论
  1、法律方法的概念与范畴、法律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的区别。
  2、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种类、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体制和基本状况。
  3、法律推理、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归纳推理、演绎推理与类比推理。
  4、法律论证、法律论证的概念与主要特征。
  (五)法的价值论
  1、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冲突。
  2、法的秩序价值、秩序在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3、法的正义价值、正义的概念和分类、正义与秩序的关系、正义与权利的关系。
  4、法的自由价值、自由的概念和意义、自由与权利的关系、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实现自由的途径。
  5、法的平等价值、法律平等的涵义、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实现平等的途径。
  6、法的效率价值、效率的涵义、效率与公平或正义的关系、实现效率的途径。
  (六)法与社会论
  1、法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法律全球化的基本理论、中西方法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2、法治的基本内涵、法治理念、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量化法治与法治评估。
  3、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文化、法律与科技的关系。
  4、法与经济的原理、物质生活条件的涵义、物质生活条件与法律的关系、物质文明与制度文明的关系。
  5、人权的概念和意义、人权的分类、权利冲突论、中西方关于人权问题的争论、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
  809中外法制史
  一.考试要求
  依学校要求,法律史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考试科目必须将中国法制史与外国法制史两门课程并合进行,称为"中外法制史"。其中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要求考生对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发展线索有基本的了解,重点掌握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居于重要地位的朝代的法制状况。从横向内容上,重点掌握各时期的立法活动、法律形式、刑法、民法与司法制度。外国法制史的考试,要求考生掌握世界上代表性国家的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代表性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特点及其变迁。从横向内容上,掌握各主要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内容与特点。此外,对世界代表性法律制度体系的文化传统、基本风格、制度模式、各自特点以及历史影响也应当有一定的宏观把握;
  二.考试内容
  (一)中国法制史
  1.夏商西周的法律
  夏商神权法思想。禹刑、汤刑;西周"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法律观;周公制礼与吕侯制刑。宗法制度与分封制度;夏商周的主要刑罚体系;夏商周的刑法原则与政策;西周契约制度、亲属制度与继承制度;夏商的神判;商周的司法机构;狱、讼之别;两造到庭及诉讼费制度;五听制度;三刺之法;八辟制。
  2.春秋战国的法律
  春秋时期的成文法公布及其意义;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法经》。
  3.秦朝的法律
  《云梦秦简》;秦朝的各种法律形式;皇帝制度与主要行政机构;主要的罪名与刑罚;主要刑法原则;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监察制度。
  4.汉代的法律制度
  汉初黄老法律思想向儒家法思想的转变。汉律六十篇。各种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三公九卿制度和察举制度;主要的罪名;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体系及刑罚的执行;刑法原则;继承制度。两汉司法机关。《春秋》决狱、秋冬行刑、保辜和录囚制;汉代律学;汉代法律的儒家化。
  5.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新律》、《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代表性法典的主要特点与立法成就;八议制、准五服以制罪、存留养亲制、律注合编、名例律、重罪十条制;刑罚的发展变化;三省制与九品中正制;刑部雏形的形成、律博士;测罚、测立制;直诉制;死刑复奏制;魏晋律学;魏晋南北朝法律的进一步儒家化。
  6.隋朝的法律制度
  《开皇律》的立法成就,包括在体例上的完善以及内容上对秦汉、魏晋南北朝以来主要刑法制度的综合继承;《开皇律》的历史地位。
  7.唐朝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活动;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唐律疏议》各篇目的主要内容;《唐律疏议o名例》的基本制度与刑法原则(包括五刑、十恶、官僚贵族在刑法适用的上特权等伦理性的刑法原则与制度以及各种技术性的刑法原则与制度);婚姻制度;《唐六典》;司法机构;死刑复奏制度、三司推事制度、回避制、出入人罪制;唐律的历史地位。
  8.宋朝的法律制度
  《宋刑统》、编敕、条法事类、《贼盗重法》;法律形式;刑罚制度的变化;宋代民商法制的主要成就(典权、亲邻权、契约制、同居共财与承继制);二府三司制;司法机构;审判制度(鞫谳分司制、翻异别勘制);务限法;《洗冤集录》;法律考试;讼学与讼师。
  9.元朝的法律制度
  《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条格》;刑法的主要特点;司法机构;代诉制度;民事调解制度。
  10.明朝的法律制度
  《大明律》、《大明令》、《明大诰》、《问刑条例》、《明会典》、教民榜文;法律形式;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奸党罪;刑罚制度与刑法原则的发展变化;文字狱;司法机构;申明亭;各种会审制。
  11.清朝的法律制度
  《大清律例》、《清会典》、条例、各部院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的专门法规;清代刑法的主要特点;司法机构体系;秋审、九卿会审、朝审与其他会审制度。
  12.清末的法制变革
  预备立宪活动;在刑法方面的修律活动;在民、商法方面的修律活动;在司法组织方面的改革;在诉讼法方面的修律活动;礼法之争;法官制度;检察制度;近代司法行政制度;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监狱制度的改良;
  13.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北京政府时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中国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法律渊源;行政法;"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中华民国民律草案"(第二次民律草案);《暂行新刑律》;司法机关。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制度改革。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民主义;"六法全书";《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o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民商合一、民法的社会本位原则;刑法;司法机关。
  14.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法律制度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三三制;汉奸罪;各边区的刑法原则;各边区的土地立法;马锡五审判方式;调解制度。
  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国土地法大纲》;土改中的人民法庭;《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
  (二)外国法制史
  1.古代东方法律
  了解古东方法(包括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古代印度和古希伯来法)的产生和发展、基本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掌握楔形文字法、《乌尔纳姆法典》、《汉穆拉比法典》、《摩奴法典》和种姓制度的概念。
  2.古希腊法
  了解古希腊法的形成、发展、基本特征与历史地位;掌握古希腊法、梭伦改革、贝壳放逐法的概念;理解并掌握雅典民主宪制的建立过程、特点及局限性。
  3.罗马法
  了解并掌握罗马法的产生、发展与法的分类;掌握市民法、万民法、十二表法、国法大全等基本概念;理解并掌握罗马共和宪制的基本内容及影响;掌握罗马私法体系的构成及其具体内容;掌握罗马法复兴的背景、过程与影响;掌握罗马法传统的基本内涵和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4.日耳曼法
  了解日耳曼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特点及历史地位;掌握日耳曼法、蛮族法典、撒利克法典的概念。
  5.教会法
  了解教会法的产生、发展与教会法基本渊源;掌握教会法基本制度;掌握教会法的历史地位及教会法传统对西方法制文明的影响。
  6.伊斯兰法
  了解伊斯兰法的产生与发展;掌握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理解并掌握瓦克夫、卡迪司法等伊斯兰法所特有的制度;了解伊斯兰法现代化进程。
  7.中世纪城市法和商法:了解城市法的形成、发展、渊源与基本内容;了解中世纪商法和海商法的形成、发展过程;理解中世纪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与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关系。
  8.英国法
  了解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掌握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制度;理解并掌握英国宪法的渊源、特点与基本原则;了解英国部门法的发展及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地产制、用益制、信托制、对价制度等特色内容;掌握英国的基本司法制度;掌握普通法系的形成与主要特点;了解普通法传统及其影响。
  9.美国法:了解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掌握其与英国法的联系与区别,认识并理解其历史地位;理解并掌握美国宪法的制定、美国宪法的修改与完善方式、美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及其影响;了解美国部门法的基本制度和特色内容;掌握美国的司法制度。
  10.法国法
  了解法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掌握《拿破仑法典》颁布以来民法法系的形成、发展和特点;了解法国历史上的各部宪法及主要特征;掌握法国行政法的形成过程及主要特点;了解法国民商法等部门法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法国民法典;认识并理解法国法的历史地位。
  11.德国法
  了解德国法的历史发展;了解并掌握德国历史上几部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了解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特点;了解德国民商法等部门法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德国民法典及其理论基础;了解德国法院系统的特点;认识并理解德国法的历史地位。
  12.日本法
  了解日本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认识并理解法律移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了解日本法的基本内容;认识并理解日本法的历史地位。
  8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考试要求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的入学考试课程。要求考生对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和知识对具体的案、事例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独立的见解。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
  熟悉和掌握宪法的内涵、表现形式、精神实质,宪法的分类及宪法规范的特点,了解宪法产生的条件、过程以及发展演变的阶段,在此基础上能够对宪法具有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全面的认识;领悟宪法、宪政、宪法秩序等基本范畴的内涵;理解和掌握宪法基本原则所蕴含的原理以及这些原理外化的制度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形式;了解制宪权理论的基本内容和宪法制定的主体、程序,对我国宪法制定涉及到的一般问题能够理解和评价;掌握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中的有关原理和方法,了解我国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监督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能就其发展趋势、如何完善展开分析。
  2、宪法制度
  熟悉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来源、归属、分配方面的制度,对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内涵、表现形式能够准确理解;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进行全面分析,深刻理解其构成要素和运行原理,了解其现实运行状况;熟悉和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在了解各种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领导体制的基础上,能够准确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理解其遵循的原则与其它国家的不同。认识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与宪法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的基本内容。
  3、基本权利
  熟悉和掌握基本权利的特征、类型和发展演变过程,能准确区分人权、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宪法权利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理解各项基本权利的内涵、构成要素,掌握基本权利保障的有关原理与宪法规定;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内容,掌握其在规范含义及实践中与其它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对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背景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就其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发展完善展开分析;认识基本权利保障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我国基本权利保障的相关制度及发展趋势。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法基础理论:熟悉和掌握公共行政概念、特点及其种类,行政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探讨有所认识;了解行政法的历史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功能,能对国内外相关观点进行充分的阐释;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全面认识并能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能理解行政法的渊源,并能对行政法渊源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现象进行分析;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种类、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对行政法律关系各方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公务人员和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进行准确的分析,特别要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内容。
  2、行政组织法:熟悉和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似概念的区别;能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性质、种类和地位进行辨析,掌握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异同;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律制度,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职权职责以及相关的问责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不同身份及其认定标准有所了解。
  3、行政行为法:熟悉和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生效和失效的各种情形、以及行政行为瑕疵的种类及其对行政行为效力的影响;理解与掌握行政立法、行政规划、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主要行政行为的概念、特点、原则、功能、程序和基本制度,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调解等新型行为的概念、特点以及发生与发展能作出针对性的分析。
  4、行政程序法:熟悉和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点、价值与功能,以及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熟悉和掌握行政程序的基础性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基本涵义与运用规则。了解行政程序法的概念、作用、发展概况以及立法的目标模式与法体模式。
  5、行政复议法:熟悉和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点、性质和原则,并能将其与相近的行政信访、行政诉讼进行比较分析;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审理程序和复议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等有准确的把握并能熟练的运用。
  6、行政诉讼法: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了解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理程序、法律适用、行政裁判、执行等具体制度与规则有充分的理解并能实际运用;对涉外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关系有所了解。
  7、行政赔偿制度:熟悉和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及其与行政补偿、行政追偿和司法赔偿的异同;熟悉和掌握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等基本理论问题;对行政赔偿的范围、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具体制度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对典型案例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与分析。
  811民法学
  一、考试要求
  《民法学》是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要求考生对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较全面的掌握。并能较熟练地运用民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研究和分析现实问题。
  二、考试内容
  (一)中国民法典的制定问题
  民法法典化的理论与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有关问题。
  (二)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三)民事主体制度
  1、自然人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及自然人制度的相关理论
  2、法人的主体资格及法人制度的相关理论
  3、其他非法人组织。
  (四)民事客体理论
  民事客体的概念及要素。
  (五)法律行为制度
  1、法律行为的概念、构成、效力;
  2、代理制度。
  (六)时效制度
  1、时效的一般理论;
  2、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4、除斥期间。
  (七)物权制度
  1、物权的基本理论;
  2、所有权制度;
  3、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
  5、占有。
  (八)债权制度
  1、债的概念、种类、发生根据;
  2、债的履行原则和规则;
  3、债的保全和担保;
  4、债的移转和债的消灭。
  (九)合同制度
  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合同的订立过程;
  3、合同的履行制度;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合同责任;
  6、各种具体的合同。
  (十)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的概念、特征、构成、法律效果。
  (十一)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概念、特征、成立要件、法律效果。
  (十二)继承制度
  1、继承的概念、特征;
  2、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制度;
  3、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
  5、遗产的分配。
  (十三)人身权
  1、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2、人格权;
  3、人身权的民法保护。
  (十四)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侵权行为法的地位;
  3、侵权行为责任的归责原则;
  4、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5、特殊侵权行为;
  6、侵权行为责任的承担方式。
  (十四)婚姻家庭制度
  1、结婚、离婚条件;
  2、夫妻财产制度。
  (十五)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性质、种类,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812诉讼法学
  一、考查目标
  《诉讼法学》是对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进行综合测试的入学考试科目。考查的目标:第一,考生对刑事诉讼学、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以及诉讼制度与程序的构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第二,考生运用诉讼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考生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专业素质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名词解释题5题,主要考查诉讼法学基础知识;
  简答题3-5题,主要考查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
  论述题1-2题,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考查内容
  (一)刑事诉讼法学
  导论
  1、理解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与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2、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外国早期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形成、掌握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模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点与难点。
  基本范畴
  1、掌握有关刑事诉讼目的的基本学说、理解刑事诉讼价值的一般理论。
  2.理解刑事诉讼结构的理论解读与时代演变、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
  3、掌握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和刑事诉讼职能理论的基本内容。
  基本原则
  1、理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了解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掌握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了解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立法动向。
  基本制度
  1、理解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和回避制度的基本内容。
  2、掌握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时代发展趋势、理解刑事代理制度的内涵。
  3、理解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与适用原则、掌握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发展完善。
  4、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内涵和当事人范围、掌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5、了解刑事诉讼法有关期间、送达、中止与终止的基本规定。
  证据制度
  1、理解刑事证据的概念与意义、掌握刑事证据制度的历史类型。
  2、掌握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3、理解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和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
  4、熟悉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和立法动向。
  审前程序
  1、理解立案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2、理解侦查主体、侦查行为、侦查监督,了解侦查制度的立法完善。
  3、掌握刑事起诉的概念与原则、理解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不起诉的种类与规制、提起自诉的条件、了解我国公诉制度的立法完善。
  审判程序
  1、理解刑事审判的内涵、刑事审判组织、刑事审判原则和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2、掌握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具体环节、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法庭审判特点、理解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3、理解二审程序的内涵、提起二审程序的规范性要求、掌握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及其完善。
  4.掌握死刑复核程序的内涵、具体流程、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5.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内涵、提起主体、提起理由、理解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规范性要求、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完善。
  执行程序
  1、掌握执行的概念、特点和依据、了解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理解执行变更和执行监督的基本内容。
  特别程序
  1、理解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掌握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基本内容。
  2、理解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基本条件。
  3、理解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4、掌握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
  (二)民事诉讼法学
  1、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民事纠纷及其特征、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各自的特点、民事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2、民事诉讼基本原理
  民事诉讼目的诸学说、与相关理论的关系;民事诉讼价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关系;民事诉讼模式,种类、特征、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完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及其要素;诉权论、诉的含义、要素、种类、反诉;既判力及其作用、既判力的范围。
  3、民事诉讼法总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保全和先予执行、期间、送达、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
  4、证据与证明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证据的调查和保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过程与程序、证据的审核认定。
  5、民事诉讼程序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涵义、特征、适用范围,各程序的原理、构造及其运用。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6、非讼程序
  特别程序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特殊规则;督促程序的涵义、适用范围、特点、程序的基本构造及运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涵义、适用范围、性质与特点、程序的基本原理及运用。
  7、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的概念、原则。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根据、执行主体与客体、执行管辖、执行异议、执行担保与执行承担、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执行和解与执行回转。执行程序的开始、中止和终结。执行措施,包括:对动产的执行措施、对不动产的执行措施、对行为的执行措施、特殊的执行措施和制度。
  813经济法
  一、考试要求
  《经济法》是对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测试的入学考试。内容包括经济法与商法两大部分。要求所有考生对经济法、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要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考生应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经济法学(80分)
  1、经济法总论
  (1)掌握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的发展等基本知识;
  (2)了解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体系等基本知识;
  (3)掌握经济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一般理论,了解经济法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2、反垄断法
  (1)了解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构造、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
  3、财税法
  (1)财政法,掌握财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内容;能运用上述原理分析现实问题。
  (2)预算法:掌握预算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功能、预算程序的基本内容,了解中国预算法改革的方向。
  (3)税法:掌握税法的概念、特征、税法构成要素、基本原则、纳税人权利,掌握税收征管法相关内容,熟悉税法分税种制度。
  (二)商法学(70分)
  1、商法总论
  (1)商法概述:商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地位与基本原则;
  (2)商人与商行为:商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人的资格与构成要件;商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事代理行为。
  (3)商事登记:商事登记的概念、特征与类型;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商事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2、公司法
  (1)公司法概述:公司的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公司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资格与义务;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公司的设立制度、变更制度、解散与清算制度。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设立程序与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概念、特征、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的认缴与实缴、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界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设立程序与设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概念、特征、出资的责任、资本的增加与减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特征、种类、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3、保险法
  (1)保险法概述:保险的定义、分类,保险与危险的关系、可保危险、道德危险,保险与相似概念的比较,保险法的概念与地位,保险法的结构,保险法的现代趋势。
  (2)保险合同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的概念与性质,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利益,告知义务,防灾防损,危险增加时的通知,施救,保险格式条款的规制,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3)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概述,实际损失的计算与赔付规则--不定值、定值与重置成本,单一保险中的损失补偿--足额、不足额与超额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一--重复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二--保险竞合,多数债务人时的损失补偿--保险代位。
  (4)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同意权及其行使,保险金受益人及其权益,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死亡保险的特殊规制。
  814环境资源法学
  一、考试要求
  《环境资源法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要求考生对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较全面的掌握。并能较熟练地运用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研究和分析现实问题。
  二、考试内容
  (一)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
  1、环境资源的不同理解、环境资源的概念、环境资源的分类。
  2、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二)环境资源法概述
  1、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环境资源法的特征。
  2、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分类及其特征;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不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特征;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3、环境资源法的地位;环境资源法的效力体系。
  4、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的概念;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的地位;中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环境保护法的体系结构;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的完善。
  (三)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1、环境资源法价值观的含义;不同的环境资源法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环境资源法的价值目标。
  2、环境资源法目的的概念;环境法目的的立法实践;中国环境法目的的缺陷;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目的的必要性;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其本质内涵;
  3、环境法各基本原则的概念、内容及其贯彻。
  (四)环境权的理论及其实践
  1、环境权的提出及其承认;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环境权的独立性、环境权含义的分解组合、环境权的内容;公民环境权的概念及其内容;国家环境权的概念及其内容。
  (五)环境资源综合法律制度
  1、源头控制制度方面,包括环境统计制度、规划、计划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的概念、内容、法律规定、评价。
  2、过程控制制度方面,包括"三同时"制度、许可证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综合开发利用制度等的概念、内容、法律规定、评价。
  (六)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概念;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概念、取得、变更和灭失;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概念、取得、变更、消灭和终止;自然资源的其他权益。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3、自然资源开发禁限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4、进出口管制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5、自然资源补救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七)污染控制制度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2、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3、污染物排放税费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4、现场检查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5、限期治理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6、防止污染转嫁、转移制度的概念、污染转嫁转移产生的法律原因、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7、污染事故强制应急制度的概念、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评价。
  (八)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1、环境资源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承担方式、归责原则。
  2、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概念、分类。
  3、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概念、危害环境资源犯罪的的特点、构成及其适用、环境刑事责任的立法类型、中国的环境资源犯罪立法的基本内容。
  (九)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1、非诉解决制度,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主行为的概念、内容。
  2、环境资源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分类、基本规定、评价、最新的理论进展。
  3、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分类、基本规定、评价。
  4、环境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分类、基本规定、评价。
  (十)自然保护法
  1、自然保护法的概念、性质、特征、体系。
  2、环境要素保护法,土地保护法、水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森林保护法、草原保护法、渔业资源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等的立法指导思想、发展、内容及其评价。
  3、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及其立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概况、法律制度、评价;野生植物保护法的立法概况、法律制度、评价;
  4、特殊区域的概念及其保护意义;特殊区域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自然保护区及其保护的立法、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风景名胜区及其保护立法、风景名胜区保护法律制度;国家公园及其保护立法、相关的法律规定;文物古迹的概念及其立法、文物古迹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一)污染防治法
  1、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概念和特征。
  2、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状况、基本制度、评价。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物品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状况、基本制度、评价。
  815国际法
  一、考试要求
  《国际法》是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入学考试科目。该考试要求考生对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和国际公法专门知识有较完整、深入的掌握,并能运用国际法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国际法》考试范围以国际公法为重点,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仅涉及下述所列的部分内容。国际公法占90分,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各占30分,卷面合计150分。
  二、考试内容
  (一)国际公法部分
  1、基础理论
  (1)国际法的概念和性质。
  (2)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3)国际法的渊源(除条约、习惯等之外,还包括国际法基本原则)。
  (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5)国际法上的国家。
  (6)国际法律责任。
  2、专门知识
  (1)国际法上的空间秩序
  ①领土法(领土的范围、领土主权、领土取得与变更、领土划界、我国的领土问题等)。
  ②海洋法(海洋制度的历史发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主要海域的范围及法律地位、主要的海洋制度、我国与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问题上的纷争)。
  ③空间法(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民用航空制度、国际民航安全制度、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
  ④极地制度(南极条约体系、北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2)国际法与国际交往
  ①外交领事法(外交关系和外交机关、常驻使团与特别使团、使馆及其人员、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关系和领事机关、领馆人员及其特权与豁免)。
  ②条约法(条约与条约法、条约的缔结、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条约与第三方的关系、条约的解释、条约的无效、终止和停止施行)。
  (3)国际组织与国际治理
  ①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的基本法律制度、联合国法、专门性国际组织、区域国际组织)。
  ②国际法上的个人(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国籍冲突及其解决、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与庇护、人权的国际保护)。
  ③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制度的历史发展、气候保护的国际制度、海洋环境保护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制度等)。
  (4)国际冲突的国际法规制
  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解决争端的政治和法律方法;国际组织与争端的和平解决)。
  ②战争、武装冲突和国际人道法(国际法上的战争与武装冲突、海牙规则体系、中立制度、日内瓦规则体系)。
  (二)国际私法部分
  1、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对象和方法
  (2)国际私法的范围
  (3)国际私法的渊源
  (4)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2、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
  (1)冲突规范
  (2)准据法的确定
  3、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性问题
  (1)识别
  (2)反致
  (3)法律规避
  (4)外国法的查明
  (5)公共秩序保留
  4、国际民事程序法
  (1)国际民事诉讼
  ①我国关于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规定
  ②域外送达
  ③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2)国际商事仲裁
  ①仲裁协议
  ②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三)国际经济法部分
  1、国际经济法绪论
  (1)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范围
  (2)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概述、跨国公司、国际经济组织)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6)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2、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1)概述(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与主要方式)
  (2)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起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WTO争端解决机制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我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
  (3)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基本方法(国际投资争议的含义与种类、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方法、《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与投资争议的解决)
  816刑法学
  一、考试目标
  重点考查学生对刑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罪名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刑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刑法案例的实践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1)熟练掌握和理解刑法的性质、渊源、体系及解释、掌握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基本理论和制度。
  (2)全面而深入地掌握犯罪构成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及一罪数罪理论与制度。能熟练运用这些理论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
  (3)正确理解刑罚的基本理论、制度,了解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刑罚体系及种类,对于一些敏感刑种,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应有客观和理性的评价。理解和掌握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所有的量刑制度和行刑制度,并了解这些刑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过程及存在的问题。
  (4)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分则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5)了解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及建立依据。准确把握常见罪、重点罪与易混罪的主要特征、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6)运用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
  817侦查学
  一、考试目标
  重点考查学生对侦查学一般原理的理解,对侦查方法、侦查措施和侦查技术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具备运用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考查内容
  (一)考查学生是否理解侦查学的一般原理
  主要包括:侦查学的概念,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学科体系,侦查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侦查学的研究方法,侦查学基础理论,侦查的概念、性质与原则,侦查主体,侦查的价值,侦查的哲学、法学、行为科学基础,侦查简史,外国侦查制度,刑事案件的构成,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方法等。
  (二)考查学生对侦查方法、侦查措施和侦查技术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上述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包括:侦查方法,侦查途径,侦查策略,侦查技术,侦查措施,以及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方法。
  818治安学
  一、考查目标
  认识治安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了解治安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明确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治安管理手段以及治安管控措施,综合理解、论证社区治安体系构建的价值取向及策略原则、社会治安理念、社区治安体系构建的主体及其结构科学化以及社区治安防控制度平台构建的科学化,描述和阐释治安勤务、各类治安行政管理、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查处以及群体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的原理和内容。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三、考查内容
  (一)考查学生对治安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主要包括:治安学基本范畴,治安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治安管理手段,治安管控措施,中国社区治安体系构建的价值取向及策略原则,社会治安理念,社区治安体系构建的主体及其结构科学化,社区治安防控制度平台构建的科学化。
  (二)考查学生对治安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上述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包括:治安勤务,公安人口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查处,群体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
  四、试卷结构
  名词解释题3-5题,主要考查治安学基础知识;
  简答题3-5题,主要考查治安管理的基本原理;
  论述题1-2题,主要考查治安学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819英语写作与翻译
  一、考查目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翻译与写作》考试是为本校招收攻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050201)和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050211)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攻读上述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语言能力和培养潜能。它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英汉汉英双向翻译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翻译,第二部分为写作,各占75分。
  三、考查范围
  1、翻译:考察应试者是否能够在基础的翻译理论指导下应用适当的策略与技巧实现一般题材和一般难度文本的英汉汉英的双向互译,同时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基本的跨文化交际意识来实现原文本中文化因素的传译。要求译文忠实原文,无明显误译、漏译;译文通顺,用词正确、表达基本无误;译文无明显语法错误;英译汉速度每小时250-350个外语单词,英译外速度每小时150-250个汉字。
  翻译包含两个题目:英译汉和汉译英,英译汉50分,用时60分钟;汉译英25分,用时30分钟。
  2、写作
  写作包括两个题目
  第一题:叙事短文写作(25分)。根据题目要求写出一篇记叙文,要求紧扣题目,叙述简洁清楚,内容完整,语言规范流畅,有真情实感。字数为200-300。
  第二题:论说文写作(50分)
  要求内容切题、完整、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表达清楚、语言简洁、规范、准确;意义连贯、语言流畅、地道;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字数为500字左右。
  820日语写作与翻译
  《日语写作与翻译》是为招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合理并有效地考察应试者的日语写作与翻译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日语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优秀毕业生应该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日语写作和翻译能力。
  《日语写作与翻译》考试大纲参照全国日语专业教学大纲八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旨在统一《日语写作与翻译》的考试试卷,为考试内容、方式、题型等制定标准,规范各项评价指标,其考试结果为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本考试为常规模式参照性选拔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日语写作能力与日汉互译能力,以及对日语写作与翻译的运用能力。考试范围包括日语实用写作、日译汉、汉译日等方面。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命题形式重视科学性、客观性及可行性,以保证考试的效度与信度。
  三、考查范围
  1.日语写作
  考查学生运用所学日语知识组织日语句子和篇章的能力,以及语体、文体的构建能力。要求学生根据所给的题目及要求撰写例如商务文书、经贸洽谈、文化交际等各种实用文体的文章,长度约500字符。文章必须符合写作规范,语言通顺,用词得体,结构合理,内容充实,逻辑性强。写作速度大约为500字/小时。
  2.翻译
  本部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日译汉,另一部分是汉译日。要求学生运用日语翻译理论和技巧翻译较高难度的文章。要求学生日译汉翻译速度不低于400字/小时,汉译日翻译速度不低于300字/小时。
  3、题型构成
  本科目测试内容由日语实用写作、日译汉与汉译日三大部分构成,测试时间为180分钟。题型参照下表:
  《日语写作与翻译》测试题型构成说明
  分类具体内容题型题数计分
  写作实用文体写作主观题150
  翻译日译汉主观题150
  汉译日主观题150
  合计3150
  821综合知识
  一、考试目标
  《综合知识》考试是为招收新闻学、传播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新闻学、传播学硕士学位所必须具备的文学基本知识,阅读、分析与写作能力以及经济学或法学的基本知识与理论。考试目标要求考生:
  1、具备较好的语文素养,包括对中国文学典籍的了解、文言文的阅读能力,文学基本知识,欣赏与写作能力。
  2、掌握经济学或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二、考试形式及考试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与结构
  1、大学语文:90分
  含名词解释、古文阅读、简答题、写作题
  2、经济学基础或法学基础:60分
  含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三、考试内容
  (一)大学语文
  1、中国文学典籍常识
  2、重要的文学史现象
  3、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流派
  4、古文阅读与翻译
  5、经典作品欣赏与分析
  6、写作
  (二)经济学基础
  1、经济学的定义与基本原理
  2、供给、需求与市场均衡
  (1)价格如何配置资源
  (2)供求弹性及其应用
  3、消费者选择与生产者选择
  4、市场结构与定价
  (1)垄断和价格歧视
  (2)寡头
  (3)垄断竞争
  5、市场与福利
  (1)市场结构与效率
  (2)市场效率与市场失灵
  6、外部性与公共政策
  (1)外部性与市场效率
  (2)效率改进与公共政策
  (3)公共产品
  7、劳动力市场经济学
  (1)生产要素市场
  (2)收入不平等与贫困
  (3)劳动力市场问题
  8、国民收入决定
  (1)国民收入的衡量
  (2)国民收入的决定
  (3)总需求-总供给模型
  9、经济增长与波动
  (1)经济增长
  (2)经济周期
  10、失业与通货膨胀
  (1)失业的基本原理
  (2)通货膨胀的基本原理
  (3)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与失业
  11、货币制度与金融体系
  (1)货币与货币制度
  (2)储蓄、投资与金融组织
  1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及其相互配合
  13、开放条件下的宏观经济
  (1)贸易理论与贸易政策
  (2)要素的国际流动
  (3)汇率与汇率制度
  14、新制度经济学
  (1)交易费用理论
  (2)产权理论
  (三)法学基础
  1、法学基本理论
  (1)法学的性质、体系与历史
  (2)法的概念与体系
  (3)法的起源与发展
  (4)法的作用与法治
  (5)法的制定与实施
  (6)法律关系
  (7)法与民主、人权
  2、宪法
  (1)宪法的基本理论
  (2)国家的性质和经济制度
  (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4)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5)中央国家机关
  3、刑法
  (1)我国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
  (2)犯罪
  (3)刑罚
  (4)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
  4、民法
  (1)民法概述
  (2)物权法
  (3)合同法
  (4)知识产权法
  (5)人身权法
  (6)婚姻家庭法
  (7)继承法
  (8)民事责任
  5、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3)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6、行政法
  (1)行政法概述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3)行政行为
  (4)行政程序
  (5)行政复议
  823管理学
  一、考试目标
  考查考生对管理学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1)管理与组织导论;(2)管理学发展历程;(3)组织文化与环境;(4)全球环境中的管理;(5)社会责任与管理道德;(6)决策理论;(7)计划基础;(8)战略管理;(9)计划的工具和技术;(10)组织结构与设计;(11)管理沟通;(12)人力资源管理;(13)变革与创新管理;(14)个体行为;(15)群体行为;(16)激励理论;(17)领导理论;(18)控制基础。
  824农林经济管理综合
  一、考试目标
  《农林经济管理综合》考试是为招收攻读农业经济与林经济管理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通过该科目的考试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攻读农业经济或林经济管理类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理论基础和培养潜能。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农业经济管理与林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分析中国林业与"三农"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题型结构为四种形式:正误判断题(20分)、简答题(30分)、论述题(60分)、分析题(40分)。
  三、考试范围
  (一)农业经济管理部分
  1、中央历年涉及农业的1号文件,以近两年为主。
  2、农业生产特征、农业生产持续性与农业基础地位问题
  3、现代农业、传统农业的概念及其区别。
  4、土地资源特点、作用与土地流转等问题。
  5、农业水资源合理利用问题。
  6、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产品贸易的基本理论、农业保护政策。
  7、农业关联产业与农业产业化的概念与一般理论。
  8、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作用、特征、类型、组织机构与管理原则等)。
  9、农业可持续发展内涵和特征、可持续农业的运行机制。
  10、农产品市场特征、主要国家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二)林业经济管理部分
  1、林业经济的特点
  2、林地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3、森林多功能理论与新林业理论
  4、现代林业的核心思想
  5、中国社会林业发展道路的特点
  6、林产品市场的特点、林业市场的分类与结构
  825土地经济学
  一、考查目标
  掌握重要的基础概念,土地经济的若干基本理论与原理,土地制度与政策以及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会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土地经济问题的理论分析,并结合实际对土地经济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二、考试形式
  土地经济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三、试卷结构
  土地经济学试卷主要包括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案例分析等题型,具体考试题型一般不会超出以上题型,但可能会根据考试内容进行微调。
  四、考查内容
  一、土地经济学概述
  (一)土地的概念和特性
  (二)土地的功能和分类
  (三)土地经济学的对象和研究方法
  二、土地资源利用
  (一)土地利用的内容、目标、基本原则和效益评价
  (二)土地分区利用原理、农业土地分区利用、城市土地分区利用、其他非农业土地分区利用、中国西部地区土地开发
  (三)土地集约利用基本概念与原理、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报酬变化阶段的定量分析、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应用
  (四)土地规模利用原理、农业土地规模利用、城市土地规模利用
  (五)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人口承载力、中国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土地规划利用的必要性、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体系、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
  三、土地财产制度
  (一)土地财产制度简述、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国家管理制度、土地产权制度
  (二)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规定、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建立与完善、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三)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中国现行城市土地使用制
  (四)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建立与运行、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五)中国台港澳地区现行土地制度、国外现行土地制度概览
  四、土地资产流转
  (一)土地市场原理、中国土地市场体系、中国土地市场管理
  (二)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土地的供求平衡
  (三)地租基本概念、西方经济学的地租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地租理论在中国的应用
  (四)地价理论、地价评估、地价管理
  (五)土地金融基本概念与理论、发达国家房地产金融发展概况、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及对策
  (六)土地税收概念与理论、中国土地税制的历史演变、中国现行土地税制及其改革
  826会计与财务
  一、考试目标
  考查考生对会计与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会计与财务》考试科目包含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两部分内容。其中,财务会计部分占60%,财务管理部分占40%。
  财务会计部分包括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具体内容包括:(1)会计的本质、目标与内容;(2)会计信息及其质量特征;(3)会计要素及其构成;(4)会计确认与计量原理;(5)资产计价与收益决定;(6)会计循环;(7)会计法规体系及其主要内容;(7)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与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内容或交易与事项的确认、计量与记录;(8)财务报表及其编制(不含合并财务报表)。
  财务管理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财务管理的内涵、环境、目标、原则、环节,财务管理价值观念;(2)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现金流量分析,评价指标与应用;(3)证券投资决策方法;(4)企业融资的动机与原则、渠道与方式,资金需要量的测算方法,筹资具体方式;(5)资本成本、杠杆利益与风险、资本结构;(6)利润分配的程序,股利理论,股利政策,股票分割与回购;(7)营运资金管理策略,短期融资,现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8)企业并购财务决策,企业破产清算财务决策。
  827人口学原理
  第一部分考试目标
  人口理论研究的对象是人口自身运动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相互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理解人口增长和人口经济思想。
  (2)正确理解和掌握人口再生产和人口转变原理。
  (3)正确理解和掌握宏观和微观人口经济原理。
  (4)掌握人口与资源关系、人口与环境理论。
  (5)正确理解和掌握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理论
  第二部分考试形式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第三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
  一、人口学基本理论
  (一)人口基本概念
  (二)人口静态与人口变动
  (三)人口发展规律
  二、人口增长与人口经济思想
  (一)世界人口增长动态
  (二)古典人口经济理论
  (三)马尔萨斯人口论
  (四)凯恩斯人口论
  (五)马克思主义人口经济理论与发展
  三、微观人口统计
  (一)生育率与家庭规模经济与制度分析
  (二)人口质量与人力资本投资
  (三)人口迁移经济分析
  四、宏观人口经济分析
  (一)人口与经济发展
  (二)人口适度理论
  (三)人口分布与城市化
  (四)人口转变理论
  (五)人口老龄化经济学分析
  五、人口与资源关系理论
  (一)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
  (二)人口压力说
  (三)增长极限论
  (四)自然资源核算
  (五)环境库茨涅茨曲线
  六、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理论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方法
  (二)可持续发展的人口、资源与环境战略
  七、知识综合运用考察
  828公共行政学
  一、考试目的
  《公共行政学》考试是为招收学术型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的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学术型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公共行政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沿革;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运用行政管理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基本理论:
  1、公共行政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
  2、政府职能与职能转变,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
  3、行政组织结构体制与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组织机构改革;
  4、政府间纵向和横向关系;
  5、行政领导方法,行政领导方式,行政领导艺术,行政领导者的素质结构;
  6、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流程;
  7、行政伦理的规范与体制;
  8、行政决策的一般步骤与基本决策理论;
  9、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0、行政执行的主要环节、基本原则和手段,行政执行的改善;
  11、行政监督的基本理论;
  12、行政法治与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
  13、政府绩效与行政改革。
  (二)理论沿革:
  1.西方行政学理论的初创;
  2.西方行政学理论的演进;
  3.西方行政学理论的深化;
  4.西方行政学理论的拓展。
  (三)管理实务:
  1.运用公共行政基本理论分析各种现实行政现象;
  2.运用行政管理的理论分析当前政府改革举措。
  829卫生经济学
  一、考试目的
  《卫生经济学》考试是为招收学术型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目的在于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质。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卫生经济学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结构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查的知识范围
  1、医疗卫生领域的特殊性
  包括:不确定性、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医疗与卫生的差别、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2、医疗服务需求
  包括:医疗服务需求曲线、影响医疗需求的因素、需求弹性及其影响因素。
  3、医疗服务供给
  包括:医疗服务供给曲线、供给弹性及其影响因素、长期成本与短期成本、医疗服务生产函数、利润最大化模型、效用最大化模型、医生控制模型。
  4、医疗服务市场与价格形成
  包括: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产品的特殊性、医生和患者的信息不对称、医疗供方的垄断性、影响医疗服务市场结构的因素、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政府定价。
  5.医疗领域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包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中的逆向选择、克服逆向选择的措施、医生的道德风险、患者的道德风险、克服道德风险的措施。
  6.医疗卫生评估
  包括:健康生产函数、影响健康的因素、疾病经济负担、健康投资及其效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成本效果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用分析。
  7.医疗费用
  包括:技术进步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的影响、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医疗费用与健康的一般关系、中国医疗费用攀升的影响因素排序。
  8.公立医院改革
  包括:公立医院的产权特性、公立医院的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的无形资产、公立医院中的医生行为、政府的越位与缺位、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
  830教育经济学
  一、考试目标
  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教育经济学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教育经济学发展的历史包括教育经济思想的演进,教育经济学的演进;运用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解决教育经济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结构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查的知识范围:
  (一)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1.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包括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内容,不足之处,以及筛选理论、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四大理论的异同。
  2.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包括教育与经济、教育供给与需求、教育与就业、教育投资的性质与特点以及教育投资的分担、教育投资的合理比例、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教育成本与效益、教师薪酬、学生资助、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等基本理论知识
  (二)教育经济学发展的历史
  1.教育经济思想演进
  包括教育经济思想的萌芽、古典和庸俗经济学家的教育经济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经济思想
  2.教育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包括教育经济学作为学科诞生的标志性著作、代表人物,以及主要思想;教育经济学产生的历史条件;教育经济学的发展等。
  (三)教育经济学实务
  主要考查运用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教育经济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831社会保障与财政
  第一部分考试目标
  社会保障与财政科目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对社会保障学、财政学的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对重点知识和务实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相关理论来分析就业、社会保障、财政和税收问题。考生应能:
  1.准确地掌握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准确理解社会保障基础理论。
  2.正确理解和掌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项目的原理和运行机制。
  3.理解和掌握农村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企业年金的制度框架和实务。
  4.准确掌握社会保障基金运行与管理方法。
  5.熟练掌握财政的概念、职能以及理论基础。
  6.正确理解和掌握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原理、操作和管理体制。
  7.能综合运用社会保障学和财政学理论解决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问题。
  第二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答题时间:180分钟;
  试卷满分:150分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第三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
  一、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与理论基础
  (一)社会保障思想的变迁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沿革
  (三)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
  (四)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二、就业与社会保险
  (一)就业与失业保险
  (二)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养老保险
  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
  (一)社会救助
  (二)社会福利
  (三)社会优抚
  四、农村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与企业年金
  (一)农村社会保障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企业年金
  五、社会保障基金运行与管理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形成路线及运行轨迹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机制与代际赡养关系
  (四)社会保障支付方式中的收益准则和缴费基准制
  (五)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保值增值
  (六)社会保障基金与相关经济变量的联动效应
  (七)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
  六、财政与财政基本理论
  (一)财政概述
  (二)财政职能
  (三)公共产品最佳效应
  (四)公共选择
  七、财政支出
  (一)财政支出理论
  (二)购买性支出
  (三)转移性支出
  八、税收
  (一)税收理论
  (二)商品税
  (三)所得税
  (四)其他税收
  九、财政管理与宏观调控
  (一)公共企业和国有企业
  (二)公共规制
  (三)政府预算
  (四)赤字与公债
  (五)财政间财政关系
  832统计学
  一、考试目标
  考查考生对统计学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运用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利用各类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检验考生对统计理论和统计方法本质的认识。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采用闭卷笔试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结构表现为五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和论述题。
  三、考试内容
  《统计学》考试科目的内容包括描述统计学和推断统计学。描述统计学部分占40%,推断统计学部分占60%。
  描述统计学包括:统计学的基本概念,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数据分布特征的描述;确定性时间序列的分析与预测;统计指数。
  推断统计学包括:随机变量及其分布、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及中心极限定理;抽样分布、参数估计与假设检验;非参数统计的检验方法(秩和检验、分布拟合检验和独立性检验等);方差分析和实验设计(单因素及双因素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一元和多元回归分析);随机时间序列:(1)平稳时间序列的一些基本概念;(2)平稳时间序列模型的建立(模型识别、估计、检验等)及预测。
  833知识产权法学
  一、考试目标
  考查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以及考生利用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权法、专利权法及其它知识产权理论。
  834人力资源管理
  一、考试目的
  《人力资源管理》是为招收学术型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目的是检验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在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考试,考生要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考生能够较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2.考生能较好地了解现代组织中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构成、各个专业模块及其内在的逻辑关系;
  3.考生能较全面地掌握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与方法;
  4.考生能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实践,有较熟练的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能力。
  二、考试形式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概念与发展演进
  1.人力资源的内涵与特征
  2.人力资源的数量与质量
  3.人力资源与经济增长
  4.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与演变
  5.人力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6.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系统
  7.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与发展趋势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1.人性假设理论
  2.激励理论:激励的基本过程、需求层次理论、ERG理论、双因素理论、成就激励理论、期望理论、公平理论、目标设置理论、强化理论、激励理论的整合
  3.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的概念、人力资本理论及其发展、人力资本理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
  4.人力资本投资理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概念与特征、人力资本投资的形式与主体、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影响因素与分析方法
  5.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人力资源开发的概念与目标、人力资源开发的内容与方法
  (三)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
  1.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与主要观点
  2.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的概念与作用
  3.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战略的关系
  4.人力资源战略环境分析
  5.组织结构调整与设计
  6.人力资源的供需预测与平衡
  7.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体系的构建、实施与优化
  (四)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
  1.工作分析的内涵与相关术语
  2.工作分析的功能
  3.工作分析方法
  4.工作分析流程
  5.工作分析的信息收集、处理与应用
  6.职位评价的内涵与原则
  7.职位评价的常用指标
  8.职位评价方法与流程
  (五)招募与选聘
  1.员工招募的基本方式
  2.素质与素质测评
  3.胜任素质与胜任素质模型
  4.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与设计
  5.素质测评选聘员工的方法:心理测试、面试、评价中心
  (六)培训管理
  1.培训的概念与特征
  2.培训的内容与培训的类型
  3.培训管理的主要环节与管理原则
  4.培训规划的程序与内容
  5.培训需求分析与培训计划的制定
  6.培训实施模式与管理
  7.培训效果评估与成果转化
  (七)绩效管理
  1.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2.绩效考评、绩效管理与战略性绩效管理的概念与演进
  3.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绩效管理主体、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权重与标准
  4.绩效考核方法体系
  5.绩效管理流程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八)薪酬与福利
  1.薪酬与薪酬管理的含义与功能
  2.薪酬构成与薪酬体系
  3.薪酬战略与策略
  4.薪酬水平与薪酬结构
  5.不同类别人员的薪酬设计:包括经营者年薪制、生产营销类人员薪酬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方案设计等
  6.福利的定义和特点
  7.福利的功能和优缺点
  8.法定福利、非法定福利以及弹性福利
  (九)职业生涯管理
  1.职业、职业生涯、职业生涯管理的基本概念
  2.职业生涯周期理论
  3.职业生涯系留点及其分类
  4.职业生涯维度
  5.职业生涯规划与人职匹配
  6.职业生涯发展途径及其选择
  7.职业生涯周期的管理
  (十)员工关系管理
  1.员工关系的含义
  2.员工关系管理的实质与基本框架
  3.不同主体在员工关系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
  4.内部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参与、员工调配、离职管理、裁员管理、纪律管理、申诉管理
  5.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的概念与主要内容、员工压力管理、员工援助计划
  6.劳资协商、谈判与员工关系的第三方调节
  835劳动关系基础理论
  一、考试目的
  《劳动关系基础理论》是为招收学术型劳动关系专业硕士而设置的选拔考试科目。考试目的是检验考生对劳动关系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情况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劳动关系专业是具有很强理论性和实用性,且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和社会功能的专业。因此,通过考试要达到以下目标:
  1.较全面和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劳动关系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2、认识劳动关系的主要参与者及其角色定位及其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的作用,理解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模式;
  3、掌握《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律与《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障法律的基本法律规范,适应各级政府机关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公共事业单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对宏观劳动政策研究、制定和微观层面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的需要;
  4、了解劳动关系问题的多维性和复杂性,具有从全球视野分析判断劳动关系的思维。
  二、考试形式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劳动关系及其基本内涵
  1、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员工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产业关系、生产关系等概念的内涵
  2、劳动关系的性质与类型
  3、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
  (二)劳动关系矛盾及其调整模式
  1、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
  2、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模式
  3、劳动关系的历史与制度演化
  (三)劳动关系的参与者
  1、管理方的角色与管理模式
  2、政府与劳动关系政策
  3、工会与劳资合作
  (四)我国劳动用工制度
  1、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演变
  2、劳动用工的形式
  3、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流程及要求
  4、劳动用工的监管
  (五)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1、劳动法与劳动关系
  2、劳动标准立法
  3、工会法与员工参与管理
  (六)劳动合同制度
  1、劳动合同概述
  2、劳动合同的订立
  3、无效的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履行
  5、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七)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制度
  1、集体谈判的结构、过程与结果
  2、集体合同制度
  3、中国的集体协商制度
  (八)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1、劳动争议预防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
  3、产业行动
  4、罢工及其处理
  (九)当代劳动关系发展与问题
  1、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与发展
  2、劳动关系研究方法
  3、全球劳动关系的发展
  836计算机学科基础
  一、考试目标
  计算机学科基础综合考试涵盖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等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上述专业基础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考试内容
  (一)数据结构
  1、线性表
  2、栈、队列和数组
  3、树与二叉树
  4、图
  5、查找
  (二)计算机组成原理
  1、计算机系统概述
  2、数据的表示和运算
  3、存储器层次结构
  4、指令系统
  5、中央处理器(CPU)
  6、总线
  7、输入输出(I/O)系统
  (三)操作系统
  1、操作系统概述
  2、进程管理
  3、内存管理
  4、文件管理
  5、输入输出(I/O)管理
  (四)计算机网络
  1、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
  2、物理层
  3、数据链路层
  4、网络层
  5、传输层
  6、应用层
  838管理学原理
  总论:
  1.管理活动与管理理论。管理、精益思想、业务流程再造、核心能力的概念;管理者的角色;外国早期管理思想;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法约尔的经营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人际关系学说的主要内容;学习型组织。
  2.管理伦理。有关伦理的几种观点、伦理管理的特征和影响伦理的因素、改善伦理行为的途径、伦理行为的具体体现、道德与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利润取向的关系。
  3.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原理的特征、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效益原理、伦理原理。
  4.管理的基本方法。管理的方法论、管理的法律方法、管理的行政方法、管理的经济方法、管理的教育方法、管理的技术方法、西安杨森的人性化管理、管理前提与本质。
  5.组织文化。组织文化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组织文化的基本要素、组织文化的功能、塑造组织文化的主要途径。
  6.管理信息。信息、、信息系统、其他信息技术。
  7.全球化管理。国际化经营的概念、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影响因素。
  决策与计划:
  1.决策与决策方法。决策的含义、决策的原则决策过程、决策的影响因素、经营单位组合分析法不确定性决策方法、风险型决策方法。
  2.计划与计划工作。概念:计划、长期计划、短期计划、战术性计划、指导性计划;计划与决策的关系;计划的性质、计划编制过程。
  3.战略性计划与计划实施。概念:战略性计划、核心价值观、核心目标、企业核心能力;战略环境分析的内容;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过程;滚动计划法。
  组织:
  1.组织设计。概念:组织、组织结构、管理幅度、集权、分权、授权;组织设计的原则、任务、工作、环境影响和战略影响;组织部门化的基本原则;职能部门化的优缺点;产品或服务部门化的优缺点;矩阵型结构的优缺点;管理幅度设计的影响因素;组织层级化设计中的集权与分权;授权的原则。
  2.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外部招聘、内部提升、绩效评估;人力资源计划的过程;人力资源计划编制的原则;管理人员外部招聘和内部提升的优缺点;员工招聘的程序与方法;管理人员培训的方法;绩效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3.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概念:组织变革、组织冲突、组织文化;组织变革的动因、目标、程序、阻力及对策;组织冲突的影响和组织冲突的避免;组织文化的结构及内容;组织文化的塑造途径。
  领导
  1.领导概论。领导的概念、领导权力的来源、菲德勒权变理论、路径--目标理论、领导生命周期理论。
  2.激励。概念:激励、保健因素、激励因素、正强化、负强化;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双因素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期望理论及其在管理中的应用;公平理论及其对管理的启示;强化理论及其对管理的启示;薪酬管理。
  3.沟通。沟通的概念、过程、有效沟通的障碍、有效沟通的实现、组织冲突的原因、冲突的管理。
  控制
  1.控制与控制过程。概念:前馈控制、同期控制、反馈控制;控制过程;有效控制。
  2.控制方法。标杆控制;平衡积分卡控制。
  创新
  1.管理的创新职能。创新与维持的关系、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创新活动的过程、创新管理的技能。
  2.企业技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的内容、技术创新的来源、产品竞争战略。
  3.企业组织创新。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企业制度的不同类型;企业层级结构创新;企业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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