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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更新)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人数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0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7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90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招网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4.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是属于一区高校(即A类复试分数线)。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到我校进行确认报名,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一般设在地、市招办或有关高校。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1月1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可详见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到我校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五)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研招网公布。
  (七)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查。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3.复试程序
  学校将根据当年国家录取政策、招生限额、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名单确定后学校将直接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4-5月份,具体另行通知)进行复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等。
  为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复试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部分优秀考生的复试问题,学校允许个别线下生参加复试(亦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基本要求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应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学院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参加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参加破格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教育部限定的指标。复试统考线下生优先考虑国家急需但又难以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来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学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学费
  1.第一志愿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免除正常学习期间的学费;部分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须自筹经费培养,学费9000元/年;基本学制2.5-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学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均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全程学费48000元/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招生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有关专业报考的具体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
  (五)学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请各位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
  (六)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zjut.edu.cn/zsxx/)。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yzb@zjut.edu.cn
  网址:http://www.gs.zjut.edu.cn/zsxx/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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