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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组长:林强

  成员:王定江、乐孜纯、朱杭军、朱海燕、王肖隆

  秘书:臧鹤

  纪律监督:张隽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长:余昶

  成员:陈洋洋、李衎、李婷婷、张素红

  三、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2020年招生计划

推免生已录取

本次招生计划

学术型

070100数学

全日制

14名

1名

13名

学术型

070200物理学

全日制

22名

0

22名

学术型

080300光学工程

全日制

18名

0

18名

专业型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58名

1名

57名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70100数学

288

40

60

070200物理学

288

40

60

080300光学工程

264

37

56

085400电子信息

264

37

56


  2.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3.复试平台

  受疫情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

  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提前向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请一志愿复试考生于5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及内容均为“姓名+主机位号码更换+手机号码+专业”(例:张三主机位号码更换12345678911数学)。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院联系,联系方式:*************。

  4.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环境,提前安装钉钉软件,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基本要求如下:

  1.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或畅通的4G网络。)

  2.提前准备调试好硬件设备。包括1本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必须能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1部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3.考生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考官随时有权要求考生旋转摄像头,以便监控面试环境。

  4.环境要求。选择独立、无干扰、明亮不逆光、可封闭的场所,严禁在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场地内参加复试,确保复试空间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复试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复试小组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5.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保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不能加滤镜美颜,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全程视线不离开屏幕。

  6.复试当天,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设备齐全等),提前进入远程复试系统。在候场区做好准备,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即刻和学院取得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7.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报考学院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8.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9.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泄露复试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全程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全程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5.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20年5月10日中午12点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6.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7.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8.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详见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819,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按报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拍摄视频,要求正面拍摄。

  请一志愿复试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宣读视频以及资格审核材料于5月10日中午12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及视频的命名要求为”姓名+材料名称+专业“(例:张三+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视频+数学)。

  9.复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方向或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满分40分)+综合素质能力(满分30分)+专业素质能力(满分3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10.综合成绩计算

  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11.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调剂人数:

学院

专业

拟调剂人数

理学院

070100数学

2

 

理学院

070200物理学

13

 

理学院

080300光学工程

13

 

理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12


  (3)调剂申请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调剂系统第一轮开放时间为5月20日13:00-5月20日上午12:00,若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仍余额,调剂系统将进行第二轮开放,开放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1:1.5的比例,并按照初试总分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则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邮寄请尽量采用EMS,收件信息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理A203臧鹤*************”。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臧鹤

  电话:*************

  邮箱:zanghe@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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