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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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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MPA项目简介

  浙江大学是全国首批24所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大学之一,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至今共招收了4100多名学生,生源覆盖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30多个民族。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依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全校之力办学,覆盖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国内优势学科。项目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为重”的办学方针,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06年10月,浙江大学作为试点单位首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全国MPA教学评估;2009年3月,浙江大学“西部MPA教育项目”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一等奖。在历年的全国MPA优秀论文评选中,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都有同学荣获优秀论文奖;由浙江大学MPA同学组成的参赛队曾获得“案例中心杯”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优秀案例奖等。2017年,浙江大学被教育部指定为培养新疆西藏公共管理人才的8家高校之一。2018年,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在全国MPA专业学位评估中荣获A等。2019年,项目顺利通过公共管理领域唯一的国际认证“NASPAA国际认证”。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已经成为国内知名且深受考生欢迎的项目。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

  秉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的理念和精神,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致力于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内陆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追求善治的地方公共治理领导者。我们以地方政府公务员、驻地方国家机构的公务员,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为目标群体,为这些正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学生提供综合的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和公共治理的课程体系,以及有利于综合能力提升的国内外实践案例教学。我们希望通过MPA项目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成为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政策企业家精神的公共领导者,使学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先进的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促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招生人数

  2021年浙江大学计划招收325人。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我校MPA招生单位为:公共管理学院。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方向选择:00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grs.zju.edu.cn/yjszs/

  四、初试(全国联考)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本专业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MPA教育中心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面试成绩(含英语听说,60%)和笔试成绩(含公共管理专业英语,1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30%)组成。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视为不合格,则不论初试成绩如何,一律不能录取。

  MPA总成绩计算:统考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实际招生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并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学制与教学安排

  学制:3年,允许延长2年。2021年浙江大学MPA全部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学习,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以课堂讲授和实践基地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学生

  转户口、不转档案和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12.8万元/生·全程。

  十一、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fjun@zju.edu.cn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公共管理学院楼223室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

  Email:yjsy-zsb@zju.edu.cn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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