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陈学新 赵建明
副组长:祝水金 金 敏
成 员:包劲松 邬飞波 张 波 杨景华 李 博 梁 岩 黄健华
姚洪渭 方 华 张 云 张 颖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申诉联系人:金敏
电子邮箱: jinmin@zju.edu.cn
电话号码: *************
2.各招生学科点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长担任组长,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且有本学科教工党支部书记或德育导师参加。非复试小组成员可参加旁听,但不参与复试评分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不得参加所在学科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前不得公开。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基础环节。学院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深入考查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素养,并加强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求如下:
1.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符合2021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的要求
线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注:(2)、(3)、(4)、(5)相关考生届时可在官网查询具体名单。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在生源富足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1: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5.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免试推荐考生已经过复试,不再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第一批 复试人数 |
备注 |
生物物理学 |
5 |
5 |
上线人数5人 |
作物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种子科学与技术) |
9 |
12 |
按一级学科招生按二级学科录取, |
果树学 |
5 |
7 |
|
蔬菜学 |
6 |
8 |
|
茶学 |
3 |
4 |
|
植物病理学 |
10+1 |
14 |
少民骨干计划1人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8 |
11 |
|
农药学 |
5 |
5 |
上线人数5人 |
农艺与种业(作物方向) |
31 |
10 |
招生人数含海南计划24人;上线人数10人 |
农艺与种业(果树方向) |
14 |
12 |
招生人数含海南计划2人, 中原计划4人,山东计划2人;上线人数12人 |
农艺与种业(蔬菜方向) |
9 |
3 |
招生人数含海南计划2人;上线人数3人 |
农艺与种业(茶叶方向) |
4 |
6 |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病方向) |
10 |
9 |
招生人数含海南计划3人;上线人数9人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昆虫方向) |
9 |
9 |
招生人数含海南计划3 人;上线人数9人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药方向) |
3 |
2 |
上线人数2人 |
风景园林 |
13 |
17 |
招生人数含平衡建筑研究中心计划5人 |
第一批未招满的专业由学院统一发布调剂通知,统一通知相近专业考生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后报名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上统一公布),按照不超过复试容量(招生人数余量的1.3倍)的人数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专项计划、中原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平衡中心专项计划介绍见附件。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院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浙大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2.复试工作由各学科点复试小组具体执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接受学院、学科进行的招生政策、纪律和工作规范的培训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3.复试小组在复试开始前,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防止弄虚作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可采用相关证书、证明的电子版,在新生报到时核查原件。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包含统一测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5.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因报名专项计划或者申请调剂等原因,参加多次复试的,前一次复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招生专业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五、调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3.统考考生招生指标与参加统考的上线生源达到1:1.3的学科点,不得从其他学科调入生源。上线生源不足1:1.3的学科点,应按照先从本一级学科调剂再从相近专业调剂的次序进行。
4.所有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申请调剂,均须提交《浙江大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院内专业间生源调剂应经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所有调剂方案及新增复试名单均在学院网上公布。
5.关于调剂录取等问题的咨询,考生可与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取得联系。(对导师的相关要求细节可以单独培训导师时强调)
6.所有调剂最终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才全部完成。
六、录取
我院根据招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系)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程序:复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外语成绩次序确定)—>依据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上报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4)体检的要求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的院级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除支教和留校从事思政工作的免试生外,不再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拟录取的,统一安排签订专项计划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七.时间安排
3月19日-23日:各学科点组织第一批复试。
3月22日-25日:申请调剂报名(分批进行)和审核,公布复试名单
3月26日-31日调剂工作根据需要分批进行(另行通知)。
3月31日前:各学科点将复试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在录取信息系统中录入复试成绩,明确录取处理状态,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并开始调档政审。
咨询联系电话 ************* 张老师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第一批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成绩和总分)
附件2:专项计划介绍
1.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专项计划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于2020年初设立,位于海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研究院立足海南发展需求和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要求,定位为专业型、创新型教学研究机构,依托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和办学资源优势,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拓宽研究生培养基地,重点加强海洋、农业领域研究生培养,为国家和海南省输送急需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同时,对接海南经济特色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推广,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的转移转化链,努力成为“立足海南、辐射全国”的集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创新型高校研究院,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以上公布的专业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招生、培养,学籍归属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校、学科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在录取学院所在校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完成,其他培养考核环节以及研究论文阶段在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海南三亚)进行。
2.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由浙江大学与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2日签约共建,研究院依托郑州市区位、经济与产业的发展优势,以及浙江大学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优势,整合并导入浙大、泛浙大优质科研资源,围绕智能农业、绿色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大健康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区域规划与信息化管理等领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集聚与培养,以及企业培育孵化等工作,建立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科技创新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以上公布的专业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招生、培养,学籍归属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校、学科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在录取学院所在校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完成,其他培养考核环节以及研究论文阶段在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河南郑州)进行。
3. 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
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为浙江大学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管理的创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2019年11月正式揭牌运行。业务范围:种业种苗、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大健康等现代农业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与发展规划研究与咨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推广服务工作。
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以上公布的专业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招生、培养,学籍归属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校、学科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在录取学院所在校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完成,其他培养考核环节以及研究论文阶段在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进行。
4. 浙江大学平衡建筑研究中心硕士生专项计划
学校于2020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大学平衡建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由建筑设计研究院出资,与浙江大学共建,隶属于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是浙江大学的校设研究机构。 中心以“平衡建筑”理论为指引,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前瞻性与应用性的研究,构建高水平的国际化学术技术交流平台与合作、高水平研究型人才队伍的引入与培养机制,参与各地重大标志性工程的前期研究与咨询,构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示范基地。
中心依托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工程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相关学科专业,推行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理念。研究生培养总体依托相关学科,思政教育、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纳入相关学院(系)和学位评定体系。
中心在2020年计划招收27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建筑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计算机等四个类别(研究生住宿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所有研究生在中心均有独立办公位和配套设施,有机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学术交流和外出考察调研等活动;参与学校评奖之外,中心设立独立奖学金,每学年评审奖励一次; 研究生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发明专利和参加各种大型赛事、设计竞赛等活动,中心均给予补助和奖励;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享受中心的奖励政策; 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毕业后直接推荐到设计院工作,并优先参加设计院雏鹰计划的选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优先推荐到设计院做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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